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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公安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04-15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霍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09年,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社会、改善民生以及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为基本要求,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紧密围绕年度公安工作总体目标,坚持便民利民原则,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公安机关政府信息,确保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在公安门户网站公开,满足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警务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和公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及类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县政府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一是通过霍邱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将我局政务信息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和政务公开范围,不断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是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卡、电话询问、信函联系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进工作,提高了办事效率,受到了社会的好评。

三是积极与新闻宣传部门取得联系和沟通,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刊物对外公开公安工作。

四是110指挥中心、交管、治安、出入境管理、刑侦等等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在各自警务公开栏中公开了行政许可的职责权限、办理事项、依据、程序、期限,有关收费标准以及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文本等,方便了群众办事和监督。

五是相继开展了110宣传日、防盗窃防诈骗宣传和“6·26”国际禁毒日宣传、“12.4”法制宣传等活动。

三、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情况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以及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事项,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任何费用。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基层所队室负责人和广大民警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学习、教育、管理,强化督查、考核。二是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建设,把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新局面。四是完善政务公开的督查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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