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霍邱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8-2022年)》政策解读(霍邱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巫涛)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07-26 17:39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当前,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深入发展,同时受户籍制度改革、计划生育政策调整、人口及学生流动等因素对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和城镇学位供给带来的影响,许多地方存在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乡村优质教育资源紧缺,教育质量亟待提高,城镇教育资源配置不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大班额问题严重的现象。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工作,对于优化教育资源科学均衡配置、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实施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通知》、《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意见》等精神,县教育局会同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城乡建设规划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委编办等部门起草了《霍邱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7月22日正式印发。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制定的意义

遵照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文件要求和《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全面改善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努力使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办学达到一定的标准,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宿舍)小学不低于8.5平方米,初级中学不低于9.5平方米;生均体育活动场地面积,小学生均不低于7.7平方米,初中生均不低于10.6平方米。

(二)总体考虑

根据今后5年甚至更长时间的人口分布与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结合教育发展中长期的需求,服从城乡振兴战略规划、服从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服从行政区域调整规划、服从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设标准,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农村地区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完善寄宿设施等措施,解决因撤并学校造成学生就学困难问题,适度扩大乡镇政府所在地学校办学规模,建设好乡镇和中心村义务教育学校,提高办学质量,切实提升教育资源使用效益。

按照城镇规划和居住小区分布等相关规定,合理布局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根据不同的地理位置、人口居住环境、交通距离、经济收入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因地制宜、科学布局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18年11月,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各县、区规划2018-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按通知后,我局积极落实文件精神,要求各乡镇中心学校结合本乡镇实际,对本乡镇学校进行规划,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经乡镇政府同意,签字盖章后,上报县教育局,我局讨论、研究后形成了《专项规划》初稿。

初稿形成后,县教育局通过霍邱政府网、霍邱教育网、霍邱手机台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在吸纳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对《专项规划》初稿进行了二次修改。

修改后的《专项规划》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同意并印发。

四、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使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更趋合理,教育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城镇学校学位不足的问题得以有效解决,乡村教育资源利用最大化,“城镇挤,乡镇弱”的现象得到改观,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到2022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312所。其中,小学170所、初中3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0所、教学点80所、完全中学初中部4所、特校1所。

五、主要内容

(一)稳步推进农村学校撤并工作。从目前我县的校点分布来看,农村学校具有分布广、规模小、办学效益低的特点,尤其是村级学校更为突出,为最大限度地优化和整合教育资源,以保障更多的学生能够接受到优质的义务教育,实现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转变,我县将积极稳步实施农村学校撤并工作。

(二)加强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为助推城乡一体化发展,着力解决“城镇挤”的问题,逐步化解城区学校“大班额”,不断优化学校布局结构,我县将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积极争取工程项目,强化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

(三)完善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受“打工潮”影响,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逐年增加,农村留守寄宿学生人数呈上升趋势,为妥善解决农村留守寄宿学生就学及管理问题,解除外出务工人员后顾之忧,我县将进一步完善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

(四)加快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缩小校际差异,切实解决“乡村弱”的问题。我县将按照“保基本、补短板、促均衡”的原则,对必要的农村教学点或农村小学实施提级改造工程,进一步加快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

(五)合理处置利用闲置校舍资源。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必将带来部分校舍资源闲置,为充分发挥闲置校舍利用价值,并使其效益最大化,我县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闲置校舍予以合理处置。

(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为跟进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确保布局调整后教师结构合理、职数满足,着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

六、创新举措

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分管教育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各部门、乡镇(开发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学校布局调整工作。

七、保障措施

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涉及项目内容多,时间跨度长,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县直部门、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务必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落实要素保障。

教育部门要牵头做好中小学校布局规划、工程建设、监督检查、评估验收等工作。

发改部门要将中小学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财政部门要积极筹集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建设资金,加强资金管理,按照工程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

自然资源部门要盘活土地资源,合理保障教育用地。

住建部门要做好学校建设技术指导,依法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督促建设单位执行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编制部门要严格按照编制标准,配齐、配足教师。人社部门要对学校教师人事管理实施宏观管理、指导和监督,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师资均衡配置。

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要切实做好本辖区内中小学布局调整的组织、宣传、协调和稳定等工作。

宣传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家长会等,广泛宣传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的重要意义,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布局调整对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水平的重要作用,为全县学校规划布局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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