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霍邱县2020年33项民生工程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6-09 17:5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0年,我县实施省定33项民生工程,较上年相比,新增3项,完善5项,调整和退出3项,继续实施25项。现将实施项目名称和政策内容简要介绍如下,详情请拨打各牵头部门咨询电话。

 

扶贫工作

1、“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在86个贫困村内建成86个产业扶贫园区,每个园区为贫困村带来至少2万元的村集体经济收入3.4万户户自种自养贫困户全部达到发展标准,全县12000户贫困户有主体带动。“四带一自”主要内容为园区带动、企业带动、合作社带动、大户带动和自种自养贫困户(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6080103)

 

2、党建引领扶贫:目标任务: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以选派帮扶干部为重点,通过保障扶贫工作队办公经费,压实选派帮扶干部工作职责,不断加强贫困村党组织建设,筑牢脱贫攻坚战斗堡垒,落实脱贫攻坚政策等措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实施内容:扶贫工作队每年办公经费3万元,由县选派选聘办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  咨询电话6020086)

 

3、资产收益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工程是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加强风险防控、跟踪问效和动态调整,按照“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模式实现资产收益。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负责运营和管理,可参考当地行业平均投资回报率确保保底收益(年收益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用于资产收益扶贫的财政投入所形成的资产,收益权要优先分配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并鼓励向丧失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贫困残疾人倾斜。(牵头部门:县财政局  咨询电话:6081195)

 

4、“四好农村路”建设:(1)农村公路县乡道大中修。利用财政资金及省补资金对农村公路县乡道进行维修改造,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县乡道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保证农村公路县乡道安全畅通。(2)农村道路扩面延伸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作为项目业主,坚持质量、安全并重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建养并重”的基本方针,实行“一书四合同”,即: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廉政合同。工程建设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抗弯拉强度不低于4.5MPa,面层厚度不低于20厘米,基层厚度不低于30厘米(含老路基厚度)。农村道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将切实改善农村交通条件,充分发挥交通在脱贫攻坚中的支撑性作用,建立完善布局合理、标准适宜、出入便捷的通组公路体系,为全县脱贫攻坚、全面小康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2020年我县无任务)。(牵头部门:县交通局  咨询电话 2717904)(3)路长制。(一)加强公路沿线路产路权管理保护,大力推行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加强联合执法监督。(二)分级设立路长,分级成立路长办公室,推广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全面开展县域内县乡村道路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等。(4)城郊公交一体化。(一)编制公共交通规划。编制《霍邱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规划(2019-2030)》,科学规划线网布局,优化重要交通节点设置和方便衔接换乘,落实各种公共交通方式的功能分工,促进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和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二)建设城乡客运基础设施,注重城乡(镇)路网提标升级,加大城乡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三)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能力与品质。建立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衔接顺畅、方便换乘的城乡三级网络。进一步优化公共交通车辆结构,合理规划建设加气站、充换电站(桩)等设施。(四)建立城乡客运票制票价体系。科学核定公共交通票价,并及时调整公共交通票价。(牵头部门:县交通局  咨询电话 2717904)

 

5、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具体补助标准为: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咨询电话6019197 )

 

6、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巩固农饮精准扶贫成果,防止因贫困户动态调整、搬迁和供水水质、水量、保证率、方便程度等不达标造成饮水安全问题反复。开展现有供水工程巩固提升,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落实管护主体,强化行业监督及供水工程管理,合理制定水价,规范水费收缴,实现农村自来水全覆盖。新建水厂实现;一、安全供水工程是保障饮水安全改善群众生活并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二、保障饮水安全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三、保障饮水安全,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实施部门:霍邱县水利局  咨询电话6010690)

 

7、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省内就医合规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个人年度自付费用在县域内、市级、省级医院分别不超过0.3万元、0.5万元、1万元,剩余合规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351”)。贫困慢性病患者在“351”报销后,个人1个年度内门诊慢病合规费用再按80%予以报销(“180”)。贫困人口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牵头部门:县医保局   咨询电话:2777900)

 

8、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为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享受4元/生/天营养餐。(牵头部门: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6081001)

 

9、贫困残疾人康复:(1)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为全县342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每人每年提供1000元的药费补助。对象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开发区管委)残联提出申请。(2)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全年为310名已安装辅助器具的听障、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0元,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1000元,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2个月;为39名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和适配辅具。(牵头部门:县残联 咨询电话:6081012、6080820)

 

10、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和计生特困家庭是重点法律援助群体。法律援助案件事项范围:(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请求赔偿与交通、工伤、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相关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请求赔偿因高危作业造成损害的;请求赔偿因使用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因见义勇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民事权益的;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民事权益的等十一类事项。(2)依照《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的授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补充事项。(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事项。(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援助事项。(牵头部门:县司法局 咨询电话 12348)

 

“三农”工作

11、美丽乡村建设: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建设目标,重点完成垃圾污水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亮化等建设任务,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牵头部门:县淠淮美丽建设中心  咨询电话:0564-6022081)

 

12、农村改厕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20年计划改厕12000户,同时对2017及2018年改厕户进行有效摸排,对有破损的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改的适用、好用,群众满意,有效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努力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宜居环境。(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6080761)

 

1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2020年,新培育17个“三品一标”认证主体产品和18个以上农产品实施“合格证+追溯码”监管,信息上传国家和省级追溯平台,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区块链追溯设备采购等。“三品一标”和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有效使用质量安全追溯二维码标识标签,信息上传国家和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带证上网、带码上线、带标上市”。2020年度在国家或省级平台注册并实施追溯的生产经营主体,原则上农产品规模以上经营主体补贴不超过2万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不超过3万元,绿色、有机食品认证每个不超过4个万元,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不超过10万元;绿色食品区块链追溯应用每个不超过5万元。单个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累计奖补不超过10万元。(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6080761)

 

就业创业

14、就业创业促进: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托底,岗位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开发就业见习岗位,用于吸纳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进行3-12个月的就业见习锻炼,就业见习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400元;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等高校毕业生,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加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力度,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咨询电话2717383)

 

15、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巩固农村电商发展成果,促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优化农村电商公共服务,推进电商利益联结机制建设,推动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机衔接。积极创建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继续培育千万电商企业和百万电商品牌,对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村,农村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企业和超100万元的农村电商品牌给予奖励,对农村电商利益联结机制建设、电商网点建设、农村电商人才培训给予补助。(牵头部门:县商务局  咨询电话:2717690)

 

16、技能培训提升:(1)技能脱贫培训:培训对象为16-65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原则上每人每年可免费参加一次技能脱贫培训;(2)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培训对象为与企业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新录用人员,突出技能训练,注重职业能力培养;(3)新技工系统培养:培养对象为初、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城乡各类劳动者,主要培养中高级技工、预备技师、技师。(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咨询电话:2717362)

(4)退役士兵培训:培训对象为我县未参加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退役军人安置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参加免费技能培训,掌握就业所需的初级技能或专项技能;(牵头部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咨询电话:6066623)(5)新型农民培训:2020年全县计划培训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80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培训600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550人,产业扶贫带头人50人),专业生产型培训50人,技能服务型培训150人。省级以上奖补资金实行直补培训机构,经营管理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培训按人均3500元、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培训均按人均1100元。符合要求的职业农民参加培训,费用全免。(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6080794)

 

社会保障

17、出生缺陷防治:为孕期妇女提供健康安全、优质有效的产前筛查服务,包括产前筛查技术咨询,为孕中期的孕妇进行“孕中期唐氏综合征血清学三联筛查”,优生优育健康知识宣教指导。(牵头部门:县卫健委  咨询电话:6033062)

 

18、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加大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和日常运营补贴;完善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包含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每人每年600元和失能老人护理补贴每人每年720元;高龄津贴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年20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年400元、100周岁及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年3600元。(牵头部门:民政局 咨询电话 6081906  6081380)

 

19、智慧健康建设:(1)智慧医疗建设。①智医助理;为全县31家乡镇卫生院、398个村卫生室建设“智医助理”系统,提高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的诊疗服务能力和效率。2019年已实现“智医助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2020年我县无实施任务。②智联网医院;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智联网医院”系统,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建立上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对口联系机制,降低基层医疗机构误诊漏诊率。2020年我县无实施任务。(牵头部门:县卫健委   咨询电话:6033290)(2)“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安康码”源于疫情但不止于疫情,“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旨在拓展丰富其功能和应用,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治理效能,实现“全覆盖、多功能、一码通”,以卫生健康、社保、医保三大应用领域为突破口,推进“安康码”与电子健康卡、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互联互通,逐步覆盖医疗教育、政务服务、交通出行、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和金融服务等领域,实现“一码通行、一码通办”到“一码共享、赋码生活”,助力“皖(万)事通办”向“皖(万)事如意”转变。(牵头部门:县数据资源管理 咨询电话:2717126)

 

20、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我县户籍地常住农业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给予差额补助的救助制度;(2)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具有我县户口的老年人、残疾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特困供养待遇。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标准均为8040元/人•年。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分类补助标准不低于4800元/人/年、6000元/人/年、7200元/人/年。(3)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基本生活保障,向散居、集中供养孤儿提供每人每月1050元、1450元生活费补助。(4)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为城乡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者乞讨状态的人员。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源头预防、反家庭暴力庇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5)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对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残疾人证》,一至四级的残疾人给予生活困难补贴,其中:一级、二级救助标准为800元/人/年,三级、四救助标准为400元/人/年。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牵头部门:县民政局 咨询电话6082590、6081011、6081712、6081462)(6)城乡医疗救助。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为目标,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对资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通过综合医保信息系统“一站式”结算;对城乡低收入群体采取提供纸质资料申报、分病种和费用段比例计算的方式进行。(牵头部门:县医保局  咨询电话2777908)(7)困难职工帮扶。生活救助。根据困难职工家庭致困原因和收支情况,按照生活水平到低保标准以上确定发放标准,每户每年不超过当年低保标准范围内发放。子女助学救助。主要以中专、大专及本科院校的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困难家庭子女为主,每生每年不超过10个月当地低保标准(在校高中生给予3000元救助)。大病救助。按照生病困难职工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职工互助保障支付后,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确定标准,标准为医保范围个人自费药费达到3000元及以上的,给予自付部分的40%—60%进行救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牵头部门:县总工会 咨询电话:5161151)

 

2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继续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行市级统筹管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落实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政策,稳步提高筹资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地惠民。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基金安全监管。(牵头部门:县医保局  咨询电话 2777900)

 

22、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理有效衔接。大病保险制度覆盖全体参保居民,稳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水平,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60%,显著减少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实行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推进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牵头部门:县医保局  咨询电话2777900)

 

2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从200元到6000元共十五个档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目前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1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确定。(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咨询电话:2717341)

 

24、妇幼健康水平提升和职业病防治:(1)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①免费婚前健康检查;为全县15000人开展免费婚前健康检查,普及婚育保健知识,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率,防止与婚姻和生殖有关的传染病、遗传病的发生与传播。开展婚检规范化门诊建设,提高婚检质量。②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接种补助。对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程序规定的每名新生儿免疫规划疫苗给予接种单位补助,不断完善接种门诊的条件和管理,努力提高接种率和建卡率。(2)职业病防治:对辖区内接触煤尘(煤矽尘)等28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开展健康监测,提供相关信息,为制定职业病防治策略提供技术依据。(牵头部门:县卫健委  咨询电话:6033062   6033302)

 

教育文化

25、智慧学校建设:以农村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为重点,建设教学点智慧(课堂)学校52所。农村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课堂建设覆盖率达到100%,进一步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实现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牵头部门: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6080017)

 

26、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通过在全县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开展幼儿资助和幼师培训,促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牵头部门: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6081190 6021965 6080337)

 

27、义务教育经费保障:1.免除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等额享受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小学625元/生/年,初中825元/生/年;2.免费向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3.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寄宿生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小学500元/生/年、初中625元/生/年。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学生全部享受生活费补助。 4.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和中小学采暖保暖工程。(牵头部门: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6081910)

 

2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助学金;2.普通高中免学费:对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3.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中职学生,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4.中职学校免学费: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实行免学费。民办学校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牵头部门: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6080337)

 

29、文化惠民工程:1个县图书馆、1个县文化馆和3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实行免费开放,向群众提供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县398个行政村每年每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0.76万元,用于村级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点运行维护,开展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演出)不少于398场、农村体育活动不少于398次,丰富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满足农民体育健身需求。全县应急广播系统基本建成,398个行政村完成部署农村应急广播终端,并与省级应急广播调度控制平台完成对接。(牵头部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咨询电话:2726228)

 

其他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30、水环境生态补偿:为强化水环境目标管理,改善我省水环境质量, 我省制定《水环境生态补偿方案》,加快形成“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使得保护自然资源、提供良好水环境质量的地区得到合理补偿,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根据方案内容,2020年以合肥、六安两市交界的淠河总干渠罗管闸为跨界考核断面,以断面监测水质情况确定流域上下游补偿责任主体,每年设立补偿资金2.12亿元,其中省财政投入1.32亿元,六安、合肥市分别投入0.4亿元。2020年我县申请该专项资金787万元(待批准),计划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项目2个(水污染防治项目),对区域水污染防治具有重要意义。(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财政局  咨询电话:2773055  6080243)

 

31、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一是提高防洪标准。通过除险加固达到设计防洪标准,从根本上解决小型水库防洪保安问题。二是增加灌溉能力。有效增加蓄水库容,工程运行调度自如,灌溉保证率大幅提高,灌溉效益明显改善。三是改善生态环境。有效解决库区生态补水和生态蓄水问题,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四是发挥综合效益。不仅提升了农业灌溉效益、而且产生了经济效益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实施部门:霍邱县水利局  咨询电话0564-6010419)

 

32、棚户区改造:加强集中和非集中成片棚户区、城中村、城市危房及重点镇棚户区改造,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改造资金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他资金通过市、县财政补助.中央财政按照平均2.2万元/套标准进行补助(含基础设施配套),省级财政按照0.2万元/套标准进行补助。(牵头部门:住建局 咨询电话6031196)

 

33、城镇老旧小区整治:对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库中的小区进行改造提升。改造类型分为基本型、完善型和提升型。优先补齐小区功能短板,拆除违建,解决供水、排水、供气、供电、道路、通信、停车等需求的,为基本型改造;在保基本的基础上,实施加装电梯、房屋维修改造、配套停车场及充电桩、活动设施、物业服务、智慧安防设施等,为完善型改造;进一步改善公共服务和公共环境,包括增设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家政、体育设施、智能信包(快件)箱等便民设施等,为提升型改造。(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咨询电话 6022069)

 

 霍邱县民生办 宣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