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霍邱县加快落实推进“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1-03-01 09:59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发改委关于《霍邱县加快落实推进“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于2021129日至2021228,通过霍邱县人民政府网栏目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公示期间收到社会各界反馈意见、建议2条,采纳0条,不予采纳2条,具体如下。


序号

反馈人

提出意见

采纳与否

是否采纳原因

备注

1

**

建议将区域评估范围扩展至全县。

不予采纳

网友您好,你的意见已收悉。“标准地”改革在我县处于试运行阶段,目前选取特定区域开展“标准地”供地,待逐步完善后,再拓展至县内其他区域

 

2

**

建议将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取消

不予采纳

网友您好,你的意见已收悉。用地企业作出书面承诺并完成公示后,相审批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这是为了缩短企业项目审批时限,快速开工建设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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