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霍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报来《霍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六安市环境资源科技发展中心项目建设危废填埋场项目申请报告》(邱开发管〔2019〕17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统筹我县危险废物处理,完善循环化改造项目配套建设,同意建设该项目。
项目名称:六安市环境资源科技发展中心项目危废填埋场工程(项目代码:2020-341522-77-02-001221)。
项目单位:安徽省创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霍邱县高塘镇(经济开发区)环山村庙山组。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拟建设刚性危废填埋场1座,490个填埋单元格组成,填埋规模10000吨/年,总库容12.01万立方米,总填埋量约151263吨,填埋场使用年限约15年;配套建设管理房(建筑面积96平米)、门卫(建筑面积4平米)、道路、调节(初雨)池、地磅、围墙等辅助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19999.89万元,由企业自筹解决。
五、关于节能。请严格按照我委批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六、关于项目用地。请严格按照县国土资源局批复的有关要求执行。
七、关于环保。请严格按照县环境保护局批复的有关要求执行,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八、关于招投标工作。请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九、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六安市环境资源科技发展中心危废填埋工程建设用地审查意见》(霍自然资函〔2020〕41号)、《<六安市环境资源科技发展中心项目危废填埋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专家组意见》。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安徽省创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依法依规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取得合法合规手续后,方可进行工程建设、管理,严禁违法违规。
十二、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