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中秋、国庆期间电力设施保护措施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0-09-23 15:3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开发区、示范区、县直有关部门: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喜庆明亮的节日,现就进一步强化中秋、国庆期间电力设施保护措施,确保电力设备安全运行通知如下:

一、根据《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跨越铁路、高速、国道、省道、县道等高危路段输电线路排查,及时做好防护措施,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

二、全面排查清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堆积物、易燃易爆物品,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开展烟花爆竹专卖店、渔具店配合保护电力设施宣传;动员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户告知客户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时远离电力设施,各渔具店经营户告知广大钓鱼爱好者钓鱼时远离电力线路;严禁因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燃放烟花爆竹、钓鱼等危及电力设施安全和人身安全事件发生。

四、严防外出人员利用节假日返乡时机突击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新建房屋、旧房加高、突击建房等现象。

五、禁止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及附近放风筝和违章修建塑料大棚、堆放漂浮物、植树等,禁止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开挖鱼塘、沟渠、取土或堆土等破坏电力设施行为。

六、认真履行护线职责,发挥县乡村三级护线网络和群众护线作用,营造保护电力设施氛围,加强节日期间电力设施安全监管,打击恶意蓄意偷盗、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确保中秋、国庆期间电力设施安全可靠运行,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高质量的电力保障。

                           

         

 

 

2020923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