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县供电公司,有关单位:
2020年主汛期已至,根据《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电力行业防汛抗洪工作的通知》(晥能源电调函〔2020〕85号、(六防办电〔2020〕18号)文件要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我县已进入主汛期,高温、雷电、暴雨和大风等极端天气将逐渐增多,严重影响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各地、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防汛防灾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和处置信息,全力做好汛期电力设施安全保障工作。
二、强化责任,及时消除隐患。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省、市文件通知要求,全面组织汛期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树障、输电线路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清理;同时根据《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第二十条“遇自然灾害或者重大突发性紧急情况严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时,电力企业或者其他电力设施所有人、管理人可以先行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防止和减少电力事故危害,在24小时内告知有关利害关系人,并依法补办有关手续”等法律法规要求,通过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树障等隐患进行清理。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汛期电力设施安全检查工作,尤其是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要输电通道、重要电力设施、疏排水设施、防灾避险设施及周边环境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降低汛期电力设施安全风险,确保电力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提前预警,有效应对处置。
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加强与相关防汛指挥机构、气象部门、水利部门等沟通与协调,及时获取气象信息及雨情汛情,预判气象灾害形势,制定汛期电力设施安全保障的应急处置预案和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组织开展汛期电力设施安全保障应急演练,积极推进应急联合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汛期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保证汛期电力设施安全应急快速反应,有效处置汛期突发电力设施安全事件,为战胜气象及洪涝灾害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2020年7月6日
抄送:安徽省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