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霍邱县政府办公室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1-09-08 17:1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霍政办秘〔202163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普查工作任务,现制定《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92

 

 

 

 

 

 

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全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当前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县委、县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一是全面获取我县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主要自然灾害的致灾因子信息,人口、房屋、基础设施、矿山(非煤矿山)和危化品企业、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和生产总值(GDP)、资源与环境等重要承灾体信息,历史灾害灾情信息,掌握自然灾害重点隐患情况,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和减灾能力。

二是以调查为基础、评估为重点,客观认识当前我县致灾风险水平、承灾体脆弱性水平、综合风险水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区域多灾并发群发、灾害链特征,科学研判今后一定时间段灾害风险变化趋势和特点,形成全县自然灾害防治区划和防治建议。

三是通过实施自然灾害普查,完善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技术方法和模型库,形成一整套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与常态业务工作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工作制度。

(二)主要任务

开展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风险要素全面调查,突出洪水、地质、地震等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调查,查明区域减灾能力,建立全县分区域、分类型、分要素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具体任务如下:

1.全面掌握主要自然灾害风险要素信息

全面收集获取孕灾环境及其稳定性、致灾因子及其危险性、承灾体及其暴露度和脆弱性、历史灾害等方面的信息。充分利用已开展的各类普查、相关行业领域调查评估成果,根据地质、水旱、森林火灾、气象、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实际情况和各类承灾体信息现状(包括各类在建承灾体),统筹做好相关信息和数据的补充、更新和新增调查。针对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需求,重点对历史灾害灾情、孕灾环境,以及人口、房屋、基础设施、矿山(非煤矿山)、危化品企业、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和GDP等重要承灾体的灾害属性信息和空间信息开展普查。

2.开展综合减灾能力调查

针对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统筹政府职能、社会力量、市场机制三方面作用,在县、乡两级开展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全面调查,并对乡镇(开发区)和行政村(社区)及抽样家庭减灾能力情况开展调查。

3.开展主要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

针对自然灾害易发频发、多灾并发群发、灾害链发,承灾体高敏感性、高脆弱性和设防不达标,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存在严重短板等重点隐患调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调查和识别,特别是针对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易发多发区的建筑物、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重要自然资源等进行分析评估。

4.开展县级风险评估与制图

依据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相关技术标准,建立自然灾害风险评估技术体系与模型库,开展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主要灾种风险评估、多灾种风险评估、灾害链风险评估和综合风险评估。编制全县自然灾害风险单要素地图、单灾种风险图和综合风险图。

5.编制全县灾害风险区划、综合防治区划图

在各系列风险图的基础上,修订县级综合风险区划图和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图、洪水风险区划图、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综合考虑我县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自然灾害风险形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综合减灾防治措施等因素,编制县级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提出区域综合防治对策。

二、实施原则

普查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县乡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部门协作

县级成立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组织普查工作,统筹各参加普查任务的部门。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与分工,完成相关普查任务,并按照统一要求提交普查成果,形成综合性成果。

2.分级负责,多方参与

各乡镇、各部门是落实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县、乡两级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做好普查相关工作。各乡镇,各部门有序组织专家力量、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参与普查工作。

3.全面系统,科学组织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我县自然灾害风险系统专项性普查,既要全面系统的调查灾害风险系统各个要素,又要突出多灾种综合、多要素综合、多方法综合,要合理划分普查对象,科学组织实施。要充分利用现有数据信息资源、共享普查成果。

4.因地制宜,分步实施

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在普查方案要求下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灾害类型、灾害损失特征、地理环境的实际情况,制定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的实施细则、阶段性目标和工作进度。分步骤开展风险调查、重点隐患调查工作。

(二)工作依据

1.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71号)

以及其他国家、省相关职能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

2.调查技术依据:

1)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1:50000

2)暴雨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3)冰雹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4)大风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5)低温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6)干旱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7)高温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8)雷电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9)台风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10)雪灾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11)暴雨频率图编制技术要求

12)中小流域洪水频率图编制技术要求

13)洪水灾害隐患调查技术要求

14)干旱灾害风险调查评估与区划编制技术要求

15)森林可燃物标准地调查技术规程

16)森林可燃物大样地调查技术规程

17)森林和草原野外火源调查技术规程

18)历史森林和草原火灾调查技术规程

19)森林和草原火灾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程

20)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技术导则

21)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

22)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

23)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技术规范

24)非煤矿山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技术规范

25)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技术规范

26)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调查技术规范

27)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技术规范

28)政府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

29)企业及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

30)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

31)家庭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

三、普查范围与内容

(一)普查范围

1.普查对象

普查范围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根据我县地理位置以及实际情况,确定普查的主要自然灾害类型包括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5大类。

主要自然灾害重点隐患普查。针对地震灾害的房屋和建筑物隐患、地质灾害的房屋隐患、洪水灾害的道路隐患以及森林火灾的建筑物隐患等进行分析调查。

承灾体调查对象。包括遭受灾害破坏和影响的居民、生命线工程(市政、能源、通信、交通等)、公共服务设施、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企业、三次产业所涉及的人口、房屋、基础设施、财产、自然资源与环境和区域经济等。

综合减灾能力调查对象。包括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居民,以及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防护工程、避难场所、森林防护等防灾减灾工程。

2.地域及时间范围

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范围为全县。具体按照在地统计的原则开展各项普查任务。

根据调查内容分类确定普查时段(时点),致灾因子调查依据不同自然灾害类型特点,调查收集30年以上长时间连续序列的数据资料,相关信息更新至20201231日。承灾体和综合减灾能力调查、重点隐患调查,年度时段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近三年时段为201811日至20201231日,时点为2020123124时。历史灾害灾情调查时段主要为1978年至2020年,包括历史年度自然灾害调查和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其中重大自然灾害调查时段为1949年至2020年(具体灾害种类调查时段依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技术规程操作细则)。

(二)普查内容

1.主要自然灾害致灾因子调查与评估

地质灾害。开展地质灾害遥感普查、中高易发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和精细化的调(勘)查工作,获得我县地质灾害致灾因子隐患点空间分布、基本灾害特征信息、稳定性现状、孕灾地质背景条件属性等信息,建立全县多级动态更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调查与评估数据库。

水旱灾害。开展中小河流洪水频率分析。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统计单元,收集整理供用水、抗旱工程及非工程能力、城镇水源情况等相关基础资料,以及旱情及旱灾损失等灾害事件资料,建立全县多级动态更新的干旱灾害危险性调查与评估数据库,开展干旱危险性分析评估、干旱灾害危险性分布图绘制。

森林火灾。开展全县森林可燃物调查、野外火源调查和气象条件调查(2000年以来),建立全县多级动态更新的森林火灾危险性调查与评估数据库。综合森林可燃物、燃烧性因子、立地类型、野外火源以及气象条件等情况,结合已有资源数据、调查数据、多源遥感数据,进行森林火灾危险性综合研判与分析,开展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编制县级15万的森林火灾危险性分级分布图。

气象灾害。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开展全县气象灾害的特征调查和致灾孕灾要素分析,针对主要气象灾害引发的人口死亡、农作物受灾、直接经济损失、房屋倒塌、基础设施损坏等影响,全面获取我县主要气象灾害的致灾因子信息、孕灾环境信息。评估主要气象灾害的致灾因子危险性等级,建立县级动态更新的主要气象灾害危险性调查与评估基础数据库,编制县级1:5万或1:10万主要气象灾害危险性评价图件。

地震灾害。调查与汇集全县已开展相关工作成果,建立全县多级动态更新的地震灾害危险性调查数据库,编制完成县级1:25万地震危险性图。

2.承灾体调查

在全县范围内统筹利用各类承灾体已有基础数据,开展承灾体单体信息和区域性特征调查,重点对区域经济社会重要统计数据、人口数据,以及房屋、基础设施(交通运输设施、通信设施、能源设施、市政设施、水利设施等)、矿山(非煤矿山)、危化品企业、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重要承灾体,人口、GDP、农作物(含小麦、水稻 、玉米等)、企业固定资产等重要统计数据,土地利用、地形等重要孕灾环境的空间位置信息和自然灾害灾情属性信息进行调查。

房屋建筑调查。内业提取城镇和农村住宅、非住宅房屋建筑单栋轮廓,掌握房屋建筑的地理位置、占地面积信息;在房屋建筑单体轮廓底图基础上,外业实地调查并使用APP终端录入单栋房屋建筑的建筑面积、结构、建设年代、用途、层数、使用状况、设防水平等信息。

公共服务系统调查。针对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重点公共服务系统,结合房屋建筑调查,调查学校、医院和福利院等公共服务机构的人员服务情况、应急保障能力等信息。

人口与经济普查等统计数据整理。充分利用最新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及各级政府统计局年度统计资料,共享整理行政单元人口、GDP、农作物(含小麦、玉米、水稻                         等)等统计数据,制作全县人口和GDP格网分布图。

基础设施调查。针对交通、市政、水利等重要基础设施,共享整合各类基础设施分布和部分属性数据库,通过外业补充性调查设施的空间分布和属性数据。设施基础和灾害属性信息主要包括设施类型、数量、价值、服务能力和设防水平等内容。

矿山(非煤矿山)、危化品企业调查。调查矿山生产企业、危化品企业(产业园)空间位置和设防情况等信息;核查矿山、危化品产业园的抗震设防标准、洪水设防标准、台风防护、地质灾害防护等主要自然灾害防护要求执行情况;调查和统计矿山、危化品产业园自然灾害防护达标情况。

三次产业要素调查。共享利用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地理国情普查等相关成果,掌握行政单元二三产业固定资产价值信息,调查第三产业中大型商场和超县等对象的空间位置、人员流动、服务能力等信息。

资源与环境要素调查。共享天地图系统、整理其所含地形信息,共享整理第三次国土调查形成的土地利用现状分布图及相关资料;共享整理最新森林等资源普查的本地数据。

3.历史灾害灾情调查与评估

全面调查、整理、汇总1978年以来我县年度自然灾害以及1949年以来重大自然灾害事件,建立要素完整、内容详实、数据规范的长时间序列历史自然灾害数据集。

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调查。调查1978-2020年县级行政区逐年各类自然灾害的年度灾害信息,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基本信息、损失信息、救灾工作信息、社会经济信息等。

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调查1949-2020年重大自然灾害事件的灾害信息,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基本信息、损失信息、救灾工作信息、社会经济信息等。

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评估。评估1978年至2020年发生的年度自然灾害灾情,包括年度每十万人受灾人口、年度每十万人死亡人口、年度直接经济损失、年度直接经济损失占GDP比重。

4.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

在全县范围内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调查单元,全面调查与评估政府、社会力量和企业、基层在减灾备灾、应急救援救助和恢复重建过程中各种资源或能力的现状水平。

政府减灾能力调查。主要调查县级政府涉灾管理部门、各类行业专业救援救助队伍、救灾物资储备基地、灾害避难场所、地震灾害监测站点、地质灾害监测站点和防治工程、气象灾害监测站点和防治工程、水文站点与水旱灾害防治工程、森林火灾监测预警站点和防治工程等的基本情况、人员队伍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装备设备和物资储备情况,建立政府减灾能力数据库。

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主要调查有关企业救援装备资源、保险企业减灾能力和社会组织减灾能力,建立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数据库。

乡镇和社区减灾能力调查。主要调查乡镇(开发区)和行政村(社区)基本情况、人员队伍情况、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情况、预案建设和风险隐患掌握情况等内容,建立乡镇和社区减灾能力调查数据库。

家庭减灾能力调查。抽样调查家庭居民的风险和灾害识别能力、自救和互救能力等,建立家庭减灾能力数据库。

综合减灾能力评估与制图。开展县行政单元政府减灾能力评估,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评估,乡镇(街道)和抽样社区与家庭四个层面的减灾能力评估,建立综合减灾能力数据库,编制综合减灾能力调查结果图与减灾能力评估结果图。

5.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

开展全县主要自然灾害致灾和设防重点隐患调查评估、全县主要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要素综合分析和统计评估。

主要自然灾害隐患调查与评估。地质灾害,基于地质灾害隐患点现场调查情况,根据其活动性和危害性,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进行定性评价和等级划分,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及威胁对象的动态变化情况,更新地质灾害数据库。洪水灾害,重点调查水闸、水库工程、堤防工程等现状防洪能力、防洪工程达标情况、安全运行状态。森林火灾,针对林区范围内的房屋建筑、防火设施等重要承灾体开展承灾体隐患评估,针对设防工程达标情况、减灾能力建设情况等开展减灾能力隐患评估,结合致灾孕灾危险性等级和减灾能力薄弱隐患等级,开展综合隐患评估,确定各类隐患等级。地震灾害,重点调查其可能引发重大人员伤亡、严重次生灾害或阻碍社会运行的承灾体,按照可能造成的影响(损失)水平建立地震灾害隐患分级标准,确定主要承灾体的隐患等级。

重点隐患要素综合分析与统计评估。集成各部门自然灾害致灾危险性及承灾体隐患调查与评估数据,形成重点隐患综合评估基础数据集。针对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洪水灾害、森林火灾,基于致灾隐患属性特征数据,利用空间聚类等方法开展多灾种致灾隐患分区分类分级;基于建筑物、重要基础设施及重大工程等主要承灾体重点隐患属性特征,开展区域承灾体隐患统计评估和分类分区。

6.主要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地质灾害。针对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开展中、高易发区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判定风险区划级别,编制县级1:5万地质灾害风险和防治区划图,其中行政区内灾害点总数小于50处的县视情况编制地质灾害区域风险和防治区划;不具备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编制能力的县由上级部门协助开展。根据地质灾害类型、规模、稳定性程度、灾害风险等级等因素,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区划方案。

水旱灾害。开展山丘中小河流洪水淹没图编制全县洪水灾害风险区划、全县洪水灾害防治区划。以县级行政区为评估单元,开展干旱频率分析、旱灾影响分析等,评估干旱灾害风险。开展干旱灾害风险区划和干旱灾害防治区划。

森林火灾。依据国家相关森林火灾风险评估方法体系和标准,针对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森林资源、建筑物、人口、经济等承灾体损失的大小及不确定性,开展森林火灾综合风险评估,编制森林火灾风险要素图和风险评估专题图。综合考虑重点隐患分级分布情况、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综合减灾防治措施等因素,开展森林火灾防治区划,编制县级森林火灾风险评估与防治区划图。

气象灾害。针对干旱、暴雨、高温、台风、低温、大风、冰雹、雪灾和雷电灾害,评估气象灾害人口、经济产值、居民建筑、基础设施等主要承灾体脆弱性;评估县级各类承灾体遭受主要气象灾害的风险水平,绘制县级各类气象灾害风险区划专业图件。

地震灾害。建立典型房屋建筑、生命线工程及生命地震易损性数据库,结合地震危险性评价成果和房屋建筑普查成果,评估房屋建筑地震破坏直接经济损失与人员伤亡风险,给出不同概率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结果,编制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图和地震灾害防治区划图。

7.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在全县范围内,基于主要灾害风险调查、评估与区划以及承灾体调查成果,采用风险等级和定量风险结合的方法,评估地质、水旱、森林火灾、气象、地震灾害等主要灾种影响下的主要承灾体(人口、农作物(小麦、水稻、玉米等)、房屋、公路和经济(GDP))的多灾种综合风险,厘清多灾种、多尺度多承灾体风险格局。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防治区划。基于多灾种综合风险评估成果,综合考虑孕灾环境、致灾因子和承灾体的差异性,通过定量区划方法进行区域划分,形成以主要自然灾害历史灾情、危险性和主要承灾体综合风险评估成果为依据,具有区域特征的县级和重点区域综合风险区划;依据减灾能力评估、综合隐患评估和单灾种防治区划,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上,综合考虑不同致灾因子对不同承灾体影响的预防和治理特色,认识区域灾害防治分异特征,进行综合防治区域划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县级综合防治区划。

成果库建设。以数据、文字、表格和图形等形式对县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和区划成果汇总整编,建立县级15万或1:10万和重点区域灾害综合风险图、综合风险区划图、综合防治区划图和综合防治对策报告成果库。

四、任务分工及实施计划

(一)县级职责与分工

1.县级分工

1)成立普查机构,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

2)组织开展县级宣传工作。

3)负责落实县级普查配套经费。

4)负责编制县级普查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5)组织开展本级和各乡镇普查工作培训,并对乡镇普查提供技术指导。

6)负责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清查和调查工作。

7)负责全县普查成果审核汇总,形成县级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

2.县普查办职责

县普查办在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具体职责包括:

1)组织编制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县级普查任务的实施,指导各乡镇开展普查工作。

2)制定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计划,协调相关部门编制预算;指导审核各乡镇编制本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计划。

3)编制普查宣传方案、培训方案;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情引导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4)负责县级层面各部门和单位普查成果的汇交。

5)负责各行业部门普查数据成果汇集、分析上报工作;负责县级普查资料归档、成果编制等。

6)承担县领导小组和县应急局交办的相关任务等。

3.各部门职责分工

县应急局:牵头组织开展霍邱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按需组织开展应急系统技术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开展承灾体(公共服务系统、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等重点企业)调查、历史灾害灾情调查、综合减灾能力调查等工作内容的技术培训。

负责开展承灾体(公共服务系统、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等重点企业)调查、历史灾害灾情调查、综合减灾能力调查等工作。

负责指导(公共服务系统、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等重点企业)调查、历史灾害灾情调查、综合减灾能力调查等。

负责县级普查工作调查成果的审核汇交,负责县级各成员单位普查成果横向汇集。

县统计局:参与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细则编制。负责协调共享全县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相关成果数据,指导全县开展调查工作。协助指导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能力调查,共享经济社会信息。

县财政局:参与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细则编制,负责研究制定县级普查工作财政政策,落实县本级普查配套经费,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参与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细则中承灾体(公共服务系统-宗教活动场所)调查等内容编制。指导全县开展调查工作,协助形成县承灾体(公共服务系统-宗教活动场所)调查成果。

县发改委:参与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细则编制,协助历史灾害调查、政府减灾能力调查。

县教育局:参与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细则中承灾体(公共服务系统-学校)调查等内容编制。指导全县开展调查工作,协助形成县承灾体(公共服务系统-学校)调查成果。

县科技局(县地震局):参与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细则编制,协助政府减灾能力调查。负责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实施细则中地震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地震灾害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内容编制。负责开展地震灾害调查与评估成果的纵向审核和汇集,地震灾害的致灾评估和风险评估与区划,并按要求统一汇交县地震灾害普查成果。按需开展本部门普查培训与宣传工作,指导开展全县相关的调查工作,形成县地震灾害调查成果。协助指导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能力调查。

县经信局:参与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细则编制,协助指导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能力调查,协助核查非煤矿山、尾矿库的抗震标准执行情况,协助开展非煤矿山、尾矿库抗震设防不达标隐患调查。

县公安局:参与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细则编制,按需参与全县普查工作。

县民政局:参与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细则中承灾体(公共服务系统-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等内容编制。指导全县开展调查工作,协助形成县承灾体(公共服务系统-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成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细则编制中地质灾害致灾调查、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内容编制。负责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估成果的纵向审核和汇集,并按要求统一汇交县地质灾害普查成果。按需开展本部门普查培训与宣传工作。指导开展全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和区划工作,形成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协助指导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能力调查。

生态环境局:负责协助指导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能力调查。

县住建局:负责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细则中减灾能力(政府减灾能力调查-应急避难场所)调查、承灾体(房屋建筑、市政供水设施、市政设施)调查等内容编制。指导全县开展调查工作,协助形成县减灾能力(政府减灾能力调查-应急避难场所)调查成果。负责承灾体(房屋建筑、市政供水设施、市政设施[城区外])调查成果的纵向审核和汇集,并按要求统一汇交县承灾体(房屋建筑、市政供水设施、市政设施)调查成果。按需开展本部门普查培训与宣传工作,指导全县开展调查工作,形成县承灾体(房屋建筑、市政供水设施、市政设施)调查成果。协助指导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能力调查。协助开展承灾体(房屋建筑重置价格)调查。

县交通局:负责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细则中承灾体(公路和水路设施)调查等内容编制。负责承灾体(公路和水路设施)调查成果的纵向审核和汇集,并按要求统一汇交县承灾体(公路和水路设施)调查成果。按需开展本部门普查培训与宣传工作,指导全县开展调查工作,形成县承灾体(公路和水路设施)调查成果。协助指导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能力调查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参与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细则编制,协助开展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能力调查。

县水利局:负责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细则中水旱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洪水灾害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水旱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实施方案编制,负责水旱灾害调查成果的纵向审核汇集,组织开展水旱灾害的风险评估与区划,并按要求统一汇交全县水旱灾害普查成果。按需开展本部门普查培训与宣传工作,指导全县开展调查工作,协助开展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能力调查工作。

县商务局:参与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细则中承灾体(公共服务系统-大型超县、百货店和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县场,危化品自然灾害承灾体-加油站)调查等内容编制,指导全县开展调查工作,协助形成县承灾体(公共服务系统-大型超县、百货店和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县场,危化品自然灾害承灾体-加油站)调查成果。

县文旅体局:参与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细则中承灾体(公共服务系统-公共文化场所、体育场馆、旅游景区、星级饭店)调查等内容编制。指导全县开展调查工作,协助形成县承灾体(公共服务系统-公共文化场所、体育场馆、旅游景区、星级饭店)调查成果。

县卫健委:参与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细则中承灾体(公共服务系统-医疗卫生机构)调查等内容编制。指导全县开展调查工作,协助形成县承灾体(公共服务系统-医疗卫生机构)调查成果。

县林业发展中心:负责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细则中森林火灾致灾调查与评估、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调查、森林火灾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内容编制。负责组织开展森林火灾的致灾调查和风险评估与区划,森林火灾调查与评估成果的纵向审核和汇集,并按要求统一汇交全县森林火灾调查成果普查成果。按需开展本部门普查培训与宣传工作,指导全县开展调查工作,形成森林火灾调查成果。协助开展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能力调查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细则中承灾体(市政设施)城区部分调查内容编制。负责城区内承灾体(市政设施)调查成果的纵向审核和汇集,并按要求统一汇交城区承灾体(市政设施)调查成果(市政设施包括城区市政道路和市政桥梁)。按需开展本部门普查培训与宣传工作,协助指导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能力调查。

县消防救援大队:参与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细则中减灾能力(政府减灾能力调查-政府专职和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与装备)调查等内容编制。指导全县开展调查工作,协助形成县减灾能力(政府减灾能力调查-政府专职和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与装备)调查成果。

县气象局:负责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实施细则中气象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内容编制。负责开展气象灾害调查与评估成果的纵向审核和汇集,气象灾害致灾评估和风险评估与区划,并按要求统一汇交县气象灾害普查成果。按需开展本部门普查培训与宣传工作,指导开展全县相关的调查工作,形成县气象灾害调查成果。协助指导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能力调查。

县人武部:依据全国、省、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按需组织开展军事管理区域主要灾种致灾孕灾风险要素调查、重点隐患调查等工作。协调军队有关单位和专家参加全县地震、水旱、气象等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相关工作。

县供电公司:协助指导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能力调查,提供历史自然灾害事件中电力设施受影响和损毁数据。

六安银保监分局霍邱监管组:参与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细则中减灾能力(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保险企业减灾能力)调查等内容编制。指导全县开展调查工作,协助形成县减灾能力(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保险企业减灾能力)调查成果。

(二)乡镇职责与分工

1.成立普查小组,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

2.组织开展本级普查宣传工作。

3.组织开展本级普查人员和村(社区)普查员技术培训。

4.负责本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清查和调查工作。

(三)实施计划

根据市普查办下发的实施方案,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分为两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

20208-20218月为前期准备阶段。建立全县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宣传培训;编制普查方案;开展各级已有成果、基础数据与图件的清查与整理加工。

1)成立组织。20201130日前,成立县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

2)全面开展准备。20215-7月,编制普查方案。根据国、省、市普查相关工作要求,县普查办结合我县实际组织编制《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结合实际和普查任务,建立普查工作机制,落实队伍,开展宣传培训。建立普查工作机制,落实专家技术团队,厘清各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提高普查涉及对象(管理)单位及相关专业人员专业能力和参与普查的自觉性。

已有成果、基础数据与图件的清查与整理加工。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充分利用各部门开展的各类普查(调查)和评估成果,结合普查任务及内容需求,开展数据资料清查与整理,并作为普查的重要内容,按统一标准规范接入普查信息系统。

2.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

20218-20228月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县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1)全面调查。20218-202110月,由县级统计部门共享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数据,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气象局、县住建局(县人防办)、县地震局等涉灾部门协调共享各部门涉灾数据,匹配灾害普查数据信息。数据缺失部分,由县级组织各部门、各乡镇(开发区),通过档案查阅、实地访问、现场调查、推算估算等方法获取普查数据,并通过普查软件进行填报,完成逐级审核上报。其中县应急系统调查任务在1015日前完成县级调查和自检工作。

2)汇总分析。202111-202112月,县级负责审核汇集形成本地区普查数据成果。县级层面组织对各部门提交的普查数据开展质量检查、验收和成果汇总工作,形成县级普查数据库,开展汇交工作。

3)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20221-20226月,按照国家和省、市级相关部署要求,县级结合各单位工作基础,在对调查数据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配合市级部门确定适合数据特点的风险评估方法,完成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

4)质量检查和成果验收。20227-20228月,做好本级评估和区划成果逐一审核、对比、核查,做好迎接市级评估和区划成果审核准备,并上报市级部门。

5)成果汇总与发布。20228月,自下而上逐级报送各类成果,并统一纳入全县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管理系统;开展多层次、多角度成果分析,编制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报告,由省级部门统一发布普查成果。按照国家、省要求,配合市级进行普查成果开发应用研究,建立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与常态化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调查业务工作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工作制度。

五、技术路线与措施

(一)技术路线

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地震区划与安全性调查、重点防洪地区洪水风险图编制、全国山洪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地质灾害调查、第九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全国气象灾害普查试点等专项调查和评估等工作形成的相关数据、资料和图件成果,以县(区)级行政区为基本调查单元,遵循内外业相结合在地统计原则,采取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利用监测站点数据汇集整理、档案查阅、现场勘查(调查)、遥感解译等多种调查技术手段,开展我县主要自然灾害致灾孕灾要素调查、承灾体调查、历史灾害灾情调查和减灾能力等灾害风险要素调查。共享与采集的各类数据逐级进行审核、检查和订正。运用统计分析、空间分析、工程填图、模拟仿真等多种方法,开展单要素的评估。

综合利用主要自然灾害高危险区,重要承灾体类型、分布及设防水平,重大工程减灾能力等方面普查及评估资料,采取空间叠加分析、专家评定等方法进行重要承灾体分布及设防水平方面的隐患识别;利用多灾种信息,运用各类综合分析方法,对主要自然灾害隐患进行分区分类分级统计评定。

综合利用主要自然灾害风险要素调查与评估的成果、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的空间分布和分级成果、脆弱性评估、暴露度评估结果,结合行业规范或业务工作惯例,开展主要自然灾害、主要承灾体的定量或半定量的风险评估。依据风险评估成果,结合孕灾环境、行政边界、地理分区等因素开展主要自然灾害、主要承灾体的风险区划,并结合各类自然灾害和承灾体的防治特点制定防治区划。通过对多灾种的综合、多承灾体的综合,多尺度的风险评估综合,实现不同区域的综合灾害风险评估,制定综合风险区划和综合灾害防治区划。

根据国家、省级统一建设的灾害风险要素调查、隐患调查和风险评估与区划系统,应用普查工作底图,支撑调查数据的录入、存储、转换、逐级上报与审核、逐级汇总分析,隐患识别与调查、风险评估与区划,多行业(领域)的数据共享与交换,以及面向政府和社会多类型用户的成果发布与应用。

(二)技术措施

1.致灾孕灾要素调查

综合利用遥感技术、现场勘查和工程勘测等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地质灾害、地震活动断层调查,汇集水文、气象等数据,通过构造探测、物探、钻探、山地工程等技术手段,结合多种方法校核验证,采集各类致灾孕灾要素数据资料。运用统计分析、工程填图、模拟仿真等方法,实现对主要灾害致灾危险性的评估。

2.承灾体调查

共享利用承灾体管理部门已有普查、调查数据库和业务数据资料(尽量在县级层面共享利用数据,以减轻基层工作量),其中,由自然资源部门提供地籍调查数据,房地一体化、不动产登记数据,地形图数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相关成果资料及影像资料,以及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数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供农村危房及危房改造资料,市政道路、市政桥梁数量及供水厂及供水设施数量等基础信息资料;按风险普查对承灾体数据的要求进行统计、整理入库。采取技术手段获取房屋建筑等承灾体的分布、轮廓特征信息,通过互联网数据抓取、现场调查与复核等多样技术手段,结合数据调查APP移动终端采集承灾体数量、价值、设防水平等灾害属性信息。

3.历史灾害灾情调查

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全面调查1978年以来我县年度自然灾害、历史自然灾害事件,重点调查1949年以来重大自然灾害事件的致灾因素(范围、强度、持续时间等)、灾害损失、应对措施和恢复重建等情况。结合实际情况,构建一整套历史灾害灾情调查数据体系,汇集要素完整、内容详实、数据规范的长时间序列历史灾害数据集。利用统计分析、空间分析等方法开展历史灾害灾情的时空特征和规律的分析评估。

根据安徽省实施方案要求,对于1949-1977年的重大历史自然灾害事件,以国家减灾中心和相关行业部门现有数据积累,采用文献专著、历史档案和志书摘录的方式,建立重大自然灾害事件库。对于1978年以来的重大历史自然灾害事件,按照分工协作、县级填报的方式,首先对能够获得的档案资料的数据完整性进行评估。其中,对于数据记录详细完整的事件填写详细调查表即重大历史自然灾害事件的调查表,数据简略、缺失较多的填写简表,只统计关键指标。

4.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调查

在自然灾害致灾要素调查与危险性评估基础上,形成主要自然灾害高危险区;在主要承灾体调查基础上,开展现有防洪等设防、抗震水平的判定;基于防灾减灾工程普查信息,开展各类防护工程的防护能力水平与规划及技术规范要求的关系判定;充分利用多灾种、承灾体等多源信息,基于GIS空间叠加分析方法,研判单灾种不易发现或判定的隐患;运用专家经验及层次分析等方法对主要自然灾害隐患进行分区分类分级统计评定。

5.主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自然灾害风险全要素调查与评估成果为主要自然灾害和综合灾害风险提供致灾因子、承灾体、历史灾害灾情等风险要素信息。运用等级评估、期望损失、超越概率、情景分析等方法,综合危险性评估、脆弱性评估、暴露度评估的结果,参考行业规范或业务工作惯例,开展主要自然灾害和综合灾害风险评估。

6.主要自然灾害风险综合风险区划与防治区划

根据自然灾害风险评估成果,结合孕灾环境、行政边界、地理分区等要素信息,通过定性和定量结合的区划方法,进行主要灾害风险区划制定,并结合各灾害和承灾体防治特点制定防治区划。在主要灾害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的基础上,制定不同形式的多尺度综合灾害风险区划;兼顾区域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制定多尺度综合灾害防治区划。

六、成果汇交

(一)普查成果

1.数据成果

主要包括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单灾种风险要素调查数据、主要承灾体调查数据、历史灾害灾情调查数据、综合减灾能力调查数据,主要灾种重点隐患数据等,形成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涵盖各类空间数据和统计数据。

2.图件成果

主要包括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单灾种致灾孕灾要素分布与危险性评估图谱,主要承灾体空间分布图,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图谱,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图谱,重点隐患分布图谱,综合风险评估与综合防治区划图谱,形成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图谱数据库。

3.文字报告类成果

主要包括三种类型的文字报告,包括各类、各级风险评估报告,数据成果、图件成果、风险评估等各类成果分析报告,普查过程中各个阶段、各专题及综合类工作和技术总结报告。

(二)成果汇交

成果汇交内容主要包括调查数据类成果、评估与区划图件类成果、文字报告类成果。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汇交基本要求》,结合相关行业部门标准规范,开展成果汇交工作,各行业成果的汇交由具体负责部门组织汇交;按照普查工作实施进度安排,分类型分阶段进行汇交,保障相关后续工作的开展;应急管理局组织汇交各行业成果形成综合成果。成果汇交工作依托普查软件系统开展。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县普查办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业务和日常管理事务,各参与部门负责本行业专项普查工作的具体业务和日常管理事务。县成立相应的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领导小组联络员制度,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级应急管理局,成员由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

(二)技术保障

县级层面组建技术指导组,综合分析各部门常态化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调查、风险评估和区划已有成果和业务现状,负责编制符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等任务,负责综合风险普查技术指导、培训和总结等工作。技术组由相关涉灾行业领域技术支撑单位、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及知名专家组成。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组建专家和技术团队,做好各项风险调查、隐患调查和风险评估与区划的支撑。

(三)质量保障

为保障普查成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完整性,全面加强质量控制工作,建立普查过程质量控制、分类分级质量控制、质量管理督查和抽查机制,明确县级各部门开展专项成果和综合成果的质量管理职责、任务和办法。

1.过程保障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各项内容根据实施环节和成果特点,确定过程质量控制的工作节点和程序,制定各阶段质量控制的内容、技术方法和要求、组织实施及监督抽查办法,并做好工作记录。过程质量控制重点包括:1)普查原始资料的质量核查;2)遥感影像数据的处理和解译的质量控制;3)外业调查的质量控制;4)普查数据库的质量控制;5)信息系统建设的质量控制;6)风险评估与区划的质量控制;7)成果发布前的质量控制。

2.体系保障

为保证普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按照普查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各行业部门负责本行业普查成果质量管理,负责对下级填报数据的规范性、完备性、合理性进行审核校验;普查成果按照市、县两级自检、省级检查、国家级核查的三级检查制度进行分级质量管理。县级普查领导机构负责本级普查成果的质量管理工作,并定期向上级普查机构汇报质量管理工作情况。各行业要有计划的组织本行业部门开展普查培训工作,使相关参与人员获得持续性的培训和反馈,建设一支专业、高效、文明的普查队伍,为风险普查项目顺利开展提供人员保障和技术支撑。

3.机制保障

按照国家普查机构负责建立的监督抽查相关工作机制,明确县级监督抽查的主要职责。监督抽查的内容包括普查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质量检查和验收的执行情况、成果质量状况等,监督检查采取现场巡视、调查与座谈、质量记录查阅、成果质量抽检等形式不定期开展,检查的范围覆盖全县各乡镇、各部门。

(四)经费保障

按照上级要求,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经费以地方保障为主。其中调查经费由应急、地震、地质、林业、气象、水利、住建、交通承担工作任务的行业部门根据各自任务量向财政部门申请经费,应急管理部门协助。县级财政部门根据普查任务和计划安排,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普查经费使用效率。

(五)数据安全保障

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地震区划与安全性调查、重点防洪地区洪水风险图编制、全国山洪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地质灾害调查、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森林资源一张图、全国气象灾害普查试点等专项调查和评估成果,系统梳理本普查建设产生的新数据资料,建立共享目录,实现相关数据资料的多部门共建共享,支撑开展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与常态化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调查业务工作。

件:普查任务分工清单

 

 

 

 

 


 

普查任务分工清单

 

  

主要任务

调查类别

  调查对象

         主要内容及成果

牵头部门

     实施部门

1

主要灾害致灾调查与

评估

 地质灾害

中、高易发区

地质灾害调查

获得地质灾害各项属性信息,建设县级动态更新的数据库。

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

 水旱灾害

洪水调查

开展洪水频率分析,更新大江大河主要控制断面洪水特征值图表,编制中小流域洪水频率图。

水利局

水利局

3

干旱旱情调查

收集整理旱情资料,建立干旱灾害危险性调查数据库。

4

干旱灾害危险性评估

分析干旱灾害致灾因素,编制干旱灾害危险性分布图。

5

 森林火灾

可燃物调查

进行森林火灾危险性研判和分析,开展森林危险性评估,建设森林火灾危险性调查和评估数据库,编制森林火灾危险性分布图。

林业发展中心

林业发展中心

6

野外火源调查

7

气象条件调查

8

森林火灾致灾危险性评估

9

 气象灾害

台风

开展主要灾害特征调查和致灾孕灾要素分析,建立主要气象灾害危险性评估数据库,编制主要气象灾害危险性区划图件。

气象局

气象局

   10

暴雨

   11

干旱

   12

高温

   13

低温

   14

大风、冰雹

   15

雪灾

   16

雷电

   17

气象灾害致灾危险性评估

   18

 地震灾害

地震构造调查

编制地震构造图。

地震局

地震局

   19

活动断层探察

编制活动断层分布图。

   20

地震危险性分析

编制地震危险性图。

   21

 承灾体调查

房屋建筑和政设施调查

城镇房屋建筑调查

实地调查房屋建筑基本情况、建筑结构和设防情况、使用情况等信息,建立调查成果数据库。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

农村房屋建筑调查

   23

政设施

调查获取政道路、桥梁、供水设施的地理位置、物理属性以及设防情况等信息。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管局

   24

交通运输

设施调查

公路、水路

调查获取公路水路设施属性信息及遭受的自然灾害信息。

交通运输局

交通运输局

   25

公共服务

系统

学校

调查公共服务机构的人员情况、功能和服务情况、应急保障能力及灾害属性信息。

应急管理局

   26

医疗卫生机构

  卫生健康委员会

   27

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

民政局

   28

公共文化场所

文旅体育

   29

旅游景区

文旅体育

   30

星级饭店

文旅体育

   31

体育场馆

文旅体育

   32

宗教活动场所

县委统战部(县民宗

   33

大型超、百货店和亿元以上商品交易

商务局

   34

县域基础指标统计表

各地区所有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针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指标及服务业指标,填写统计表。

统计局

   35

乡镇基础指标统计表

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的填报。

统计局、农业农村局

   36

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等重点企业调查

危险化学品企业

调查化工园区地理空间分布,设防水平等信息,更新企业基础信息、灾害防御能力应急保障能力等灾害属性信息,编制分布图。

应急管理局

自然资源气象局、水利地震局、生态环境和当地负有监管责任的园区管委会

   37

非煤矿山企业

通过非煤矿山基础信息、自然灾害设防情况等信息调查,开展致灾危险性评估。

应急管理局

   38

人口、经济、农作物等数据共享整理

人口、GDP和农作物、经济、林草资源、土地资源、水利、通信、铁路、航空、能源设施整理

共享整理相关普查和调查成果,获取关键基础设施数据,建设承灾体调查成果数据库。

共享整理

   39

固定资产重置成本评估

不同地区、不同承灾体经济价值、空间化调查

制作固定资产重置成本评估及格网分布图。

   40

历史自然灾害灾情调查与评估

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调查

1978年以来的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调查

调查1978-2020年各县级行政区逐年各类自然灾害的年度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基本信息、灾害损失信息、救灾工作信息、社会经济信息等,形成调查数据集。

应急管理局

水利局、气象局、林业发展中心地震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统计局等

   41

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

1949年以来的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

调查1949-2020年重大自然灾害事件的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基本信息、灾害损失信息、救灾工作信息、致灾信息等,形成调查数据集。

   42

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评估

评估1978年以来的年度自然灾害灾情

开展年度每十万人受灾人口、年度每十万人死亡人口、年度直接经济损失、年度直接经济损失占GDP比重评估,编制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评估专题图。

   43

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

政府减灾能力调查

灾害管理能力调查

调查县级政府涉灾管理部门、各类专业救援救助队伍、救灾物资储备库(点)、灾害避难场所等的基本情况、人员队伍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装备设备和物资储备情况。

应急管理局

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气象局、地震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业发展中心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统计局、局等

   44

行业专业队伍调查

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林业发展中心

   45

救灾物资储备基地调查

应急管理局、民政局、气象局、水利局

   46

应急避难场所调查

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

   47

灾害监测预警能力调查

自然资源局、林业发展中心

   48

灾害工程防治能力调查

自然资源林业发展中心水利

   49

行业部门共享数据

地震监测站点、气象站、国家水文测站、应急通信能力数据共享。

中央完成

   50

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

大型企业救援装备调查

调查生产大型救援设备的生产企业;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等大型施工活动的中央、省级大型企业;从事矿业开采的国有、省级大型企业。

应急管理

省级完成

   51

保险企业

调查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设立,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商业保险公司(保险),以及保险公司申请设立,依法经营保险业务的总公司与省级总公司。

省级完成

   52

社会组织

调查在县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主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业务的社会组织,以及县级红十字会组织。

民政局、红十字会

   53

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调查

乡镇、街道

主要调查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基本情况、人员队伍情况、应急救灾装备和物资储备情况、预案建设和风险隐患掌握情况等内容。

各乡镇(开发区)政府

   54

社区、行政村

   55

家庭减灾能力调查

家庭

抽样调查家庭居民的风险和灾害识别能力、自救和互救能力等。

普查办、应急管理局

   56

综合减灾能力评估

综合政府减灾能力评估,社会力量和企业参与资源能力评估,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家庭乡镇和社区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根据综合减灾能力调查,编制综合减灾资源分布图与综合减灾能力图,建立综合减灾能力数据库,编制减灾能力评估图。

应急管理局

   57

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

主要灾害隐患调查与评估

洪水灾害重点隐患调查

重点调查堤防水闸、水库工程、蓄滞洪区的现状防洪能力、防洪工程达标情况、安全运行状态。

水利局

水利局

   58

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

收集处理房屋建筑物、防火设施等承灾体分布数据、减灾资源能力分布数据,开展承灾体隐患评估、减灾能力薄弱隐患评估,以及综合隐患评估。

林业发展中心

林业发展中心

   59

地震灾害重点隐患评估

基于房屋和政设施普查成果,抽取关键数据,建立地震灾害重点隐患数据库,确定隐患等级,编制隐患分布图。

地震局

地震局

   60

重点隐患分区分类分级综合评估

重点隐患基础数据集成

集成自然灾害致灾危险性调查评估数据、承灾体调查评估数据,建设多灾种多承灾体重点隐患综合集成数据库。

应急管理局

    应急管理局

   61

多灾种致灾隐患综合评估

开展致灾隐患灾种类型组合和综合致灾隐患等级评估,形成隐患分区,分析隐患综合等级,编制多灾种致灾隐患综合评估成果图。

   62

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基于地质灾害及隐患调查数据和地形起伏度、地貌、地质等灾害控制因素数据基础,开展风险评估、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

自然资源局

    自然资源局

   63

 水旱灾害

水旱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针对重点防洪区和本级山丘区小流域,评估不同重现期洪水淹没范围内人口、GDP、耕地、资产、道路等基础设施暴露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风险。编制不同尺度流域、行政区的洪水风险区划方案。编制本级主要江河防洪区、山洪灾害威胁区和局地洪水威胁区的宏观洪水灾害防治区划方案。分析本级县域水平干旱频率和旱灾损失,绘制旱灾危险性分布图和风险图。协助省建立三级旱灾分区体系,编制旱灾风险区划方案。评估抗旱减灾能力,编制本级干旱灾害防治区划方案。

水利局

水利局

   64

 森林火灾

森林火灾风险评估与区划

建立森林火灾风险评估方法体系和标准,评估森林火灾影响人口、直接经济损失、自然资源与环境损失的风险。编制森林火险区划方案。融合承灾体空间分布特征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确定森林火灾防治区划等级标准,完成本级森林火灾防治区划。

林业发展中心

林业发展中心

   65

 气象灾害

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针对台风、干旱、暴雨、高温、低温、大风、冰雹、雪灾和雷电灾害,评估气象灾害人口、经济产值、居民建筑、基础设施等主要承灾体脆弱性;评估本级各类承灾体遭受主要气象灾害的风险水平,编制各类气象灾害的风险区划方案。

气象局

气象局

   66

 地震灾害

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建立分区分类的建筑结构、生命地震易损性数据库,评估地震灾害工程结构直接经济损失与人员伤亡风险,给出不同时间尺度地震灾害风险概率评估和确定性评估结果。编制不同时间尺度、不同概率水平、不同范围的概率性和确定性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图;编制本级地震灾害防治区划图。

地震局

地震局

   67

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多灾种风险评估

基于主要灾害风险调查、评估与区划以及承灾体调查成果,采用风险等级和定量风险结合的方法,评估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森林火灾等主要灾种影响下的主要承灾体(人口、农业、房屋、交通基础设施和经济)的多灾种综合风险。

应急管理局

应急管理局

  68

多灾种人口损失风险和直接经济损失风险评估

基于多灾种的人口和经济期望损失评估,评估县级行政区划以及重点区域的多灾种人口损失风险和直接经济损失风险。

   69

主要承灾体多灾种暴露度评估

基于多重现期的主要灾种危险性分析,评估主要情景下的主要承灾体多灾种暴露度。

   70

灾害综合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

综合风险区划

基于多灾种综合风险评估成果,综合考虑孕灾环境、致灾因子和承灾体的差异性,通过定量区划方法进行区域划分,形成以灾害综合风险为载体、具有区域特征的本级和重点区域综合风险区划。

   71

综合风险防治区划

依据减灾能力评估、风险评估和单灾种防治区划结果特征值,综合考虑不同致灾因子对不同承灾体影响的预防和治理特色,认识区域灾害防治分异特征,进行综合防治区域划分,制定本级各级行政单元和重点区域的综合防治区划方案。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