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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1-09-30 17:09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1年9月7日,县政府办公室出台了《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霍政办秘[2021]63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71号)精神,认真做好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的重要手段,是全面提升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摸清全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各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县委、县政府及全县各地党委、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三、起草过程

2021年8月20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推进会。各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我县按照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和市局会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起草我县《方案》,并征集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最后由县政府办公室进行印发。

四、工作目标

摸清霍邱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霍邱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我县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时间安排2021至2022年底。

五、主要内容

开展主要自然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六、创新举措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霍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重大问题的研究。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从组织保障、技术保障、质量保障、经费保障、数据安全保障等五方面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工作经费以地方保障为主,财政根据普查任务和计划安排,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普查经费使用效率。

下一步将开展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风险要素全面调查,突出洪水、地质、地震等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调查,查明区域减灾能力,建立全县分区域、分类型、分要素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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