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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9-08 09:1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218号,以下简称《通知》)、《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2133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经县政府同意,在全县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是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对于完善简约透明的行业准入规则、构建新型审批监管机制,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新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领导,县有关部门要加强上下对接和业务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作为本地区、本部门的第一责任人,亲自安排部署,及时掌握有关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

二、明确任务,确保落实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重点围绕《通知》中的改革任务,逐项研究,逐条落实,全面完成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改革工作任务。按照省、市级部署,建立我县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通知》中《安徽省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与省、市级层面对接,按照要求在我县推进改革事项审批制度改革,其中对审批层级及部门为市级及以上的,做好业务咨询和强化监管等工作;对审批层级为县级及以下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中的改革方式开展审批活动,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充分发挥改革成效,让办事企业切实享受到改革红利。

三、强化配合,完善措施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照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完成好《通知》中的配套措施。建立我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县政府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负责协调推进改革工作。各有关单位要规范企业登记经营范围与申办经营许可的衔接,强化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强化法治保障。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上下衔接和业务指导,制定、完善告知承诺方法、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本部门、本系统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细。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新媒体等途径,大力开展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工作宣传报道和政策解读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的参与度和社会公众的知晓度,让办事企业切实感受到办事效率和便利度的提升,营造全社会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最大程度的发挥出改革成效。

五、严格督查,压实责任

证照分离改革纳入县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政策体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开展本地区、本行业证照分离改革推进情况的督促督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县有关部门要对照《霍邱县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逐一制定具体的改革落实措施和事中事后监管举措,报市主管部门和县市场监管局备案。县有关部门要确定一名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工作联络员,并于915日前将本部门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送至县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宋永红,联系电话:2717397,邮箱:18851231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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