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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300万吨钢厂项目建设有关问题专题会议纪要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8-19 10:0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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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研究300万吨钢厂项目建设有关问题

专题会议纪要

 

2021818日,县委常委、副县长何超在县政府第一会议室主持召开300万吨钢厂项目建设有关问题专题协调会议。会议听取了县钢办关于钢厂需要解决有关问题的情况汇报,就钢厂目前亟待解决的3个问题逐一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工作意见。现就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开发区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三考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问题

会议认为,钢厂原材料由铁路专用线经1号门(枣高路旁)进入原料大棚,每天进场原料约1.5万吨,进出车辆约1000辆次/日,而开发区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三考场考试起点设置在1号门旁,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会议要求,县公安局尽快向上级公安部门报告,尽早启用开发区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三考场4号线,消除安全隐患。在4号线启用前,开发区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三考场尽量使用3号线,如确需使用1号线,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开发区

二、关于新中天水泥厂北门道路建设问题

会议认为,为满足钢厂的辅料需求,钢厂正在加紧办理新中天四平山石灰岩矿相关复工复产手续,目前进展顺利即将恢复生产,但新中天水泥厂通往国道的运输道路无法满足矿石运输需要。

会议要求,由钢厂出资,从新中天水泥厂北门新建一条道路至G328国道,马店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道路立项、规划、设计、建设和土地报批等手续,尽量避免涉及林地;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决道路土地指标;县交通局就道路修建标准提供相关技术指导。责任单位:马店镇;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公路管理中心、县林业中心、六钢集团

三、关于消防验收问题

会议认为,由于霍邱300万吨钢铁项目施工图纸设计时间为2018年之前,已不满足现行消防设计审查的相关法律、规范要求,如果按照现行规范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将无法完成消防验收工作。

会议要求,按照市住建局意见抓紧组织实施:1.根据《消防法》《合同法》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鉴于该项目是新规范之前设计施工的,由钢厂委托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根据图纸设计时间节点实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进行审查。2.在委托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同时,从省、市消防专家库中抽取6名专家,成立钢厂消防安全评估小组,对钢厂消防安全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对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限时整改,整改完成后向评估小组申请复核。3.待钢厂完成评估报告列出的主要消防安全问题整改(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按照省应急厅要求,钢厂要于830日前完成安全验收,而消防验收是安全验收的前置条件,如钢厂在830日前不能完成评估报告中不涉及强制性条款规定的消防安全问题,可以采取承诺制,由钢厂出具限期整改承诺书),且审图机构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后,钢厂及时向县住建局申请消防审验,县住建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意见。4. 相关专家评估和住建部门验收时,邀请应急和消防部门参与指导。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六钢集团

出席:县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方配开,县自然资源局局长程先尧,县公安局政委杨守权,县住建局局长赵以明,县应急局副局长涂正球,县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李明,县钢办副主任李现合,县交管大队大队长徐孝林,县交通局工作人员吴书兵。

列席:六安钢铁控股集团公共事务部李新龙、靳延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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