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追究】霍邱:关于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30 08:4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霍邱县潘集镇大新庄村支部书记赵士珍违规接受群众吃请问题。2019年初,潘集镇大新庄村群众李某因病向村申请低保,李某婆婆汤某某邀请赵士珍等人在酒店就餐,花费约3000元。赵士珍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赵士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二、霍邱县户胡镇棠梨村支部书记孙士有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8年10月,户胡镇棠梨村支部书记孙士有儿子结婚,孙士有操办10桌喜宴,未向镇纪委报备,且收受11户贫困户礼金3200元。2020年12月,孙士有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规收受的贫困户礼金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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