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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路管理中心】《霍邱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公路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27 15:55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背景和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3次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在“四好农村路”发展中仍然存在管好、护好的短板问题,需要进一步对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进行统筹谋划、推进实施,为助力农民增收、推动产业兴旺、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农村交通运输保障。

为加快建立并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20〕29号)、六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20〕137号)精神,县交通运输局起草了《霍邱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方案》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内容,是支撑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推动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方案》聚焦解决“四好农村路”发展中管好、护好的短板问题,对深化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进行统筹部署和安排。

三、文件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六安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县目前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际情况,2020年12月份,县交通运输局形成方案初稿,经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后,提交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组会议研究讨论,同时征求了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意见,县司法局对《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修改完善后提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方案》。

四、工作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立“统筹督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尽责”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全县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级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5%,农村公路养护机构设置率达到100%,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比例达100%。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五、主要任务

从3个方面明确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11项具体任务。

一是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明确县政府是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县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县级统筹和政策引导,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和指导监督;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县、乡(镇)、村三级路长制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督严格、保障有力”的公路管理机制。同时,强调发挥好乡村两级作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乡镇政府按照县级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具体负责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推进乡(镇)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建设;村民委员会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组织对村道进行管理养护。

二是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完善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支持力度。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重点支持范围,保证农村公路正常养护资金需求。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人员支出和经费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在确保上级补助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基础上,逐年提高县级养护资金投入。从2021年起,县财政按照每年不低于县道10000元/公里、乡道5000元/公里、村道3000元/公里的标准将养护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同时,县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对全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采取以奖代补。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接受各级财政、审计、交通运输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农村公路建设采用施工方带资的建设-移交(BT)模式,严禁以“建养一体化”名义新增隐性债务,严格防控债务风险;乡(村)要主动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审计部门要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予以审计。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从政府资金引导、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与经营性项目一体化开发、引入灾毁保险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

三是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创新养护组织模式,建立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评定机制。鼓励将干线公路建设养护与农村公路捆绑招标,支持养护企业跨区域参与市场竞争。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从保障安全设施投资、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逐步完善安全设施等方面,提高农村公路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着力构建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和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先行工程,同步部署落实。

(二)加强政策宣传。围绕改革,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三)严格监督考核。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县交通运输局要健全对各乡镇(开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明确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实行绩效考核。

(四)彰显示范引领。有力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乡镇和品质示范路创建工作,以试点、示范为引领,全面提升全县农村公路服务能力。

七、出台意义

《方案》的出台,对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县交通运输局将持续加强《方案》落实,突出目标导向,细化政策措施,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主抓、乡村参与的工作机制,为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解读单位:霍邱县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余怀友  联系电话:0564-6020100  地址:霍邱县交通运输局交通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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