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2020年特困人员供养及机构运行维护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12-10 15:1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关于印发六安市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实施方案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方案的通(六民社救〔2020〕4号)和《关于印发六安市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实施方案之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实施方案的通(六民养〔2020〕4号)文件精神,县民政部门负责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此项民生工程有效的保障了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和集中供养需求。根据省、市绩效评价相关文件精神,县民政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对2020年我县特困人员供养及机构运行维护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为认真做好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我局组织工作人员认真梳理2020年度上级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情况,核实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动态管理是否及时按程序开展,供养机构日常运行是否有效得到保障,对照绩效评价各项指标开展自查自评工作。自评得分99.8分。

二、自评情况

(一)项目立项(自10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关于印发六安市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实施方案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方案的通(六民社救〔2020〕4号)和《关于印发六安市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实施方案之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实施方案的通(六民养〔2020〕4号)等文件要求,县民政部门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切实实施好特困人员供养这项民生工程,通过发放生活补助资金、护理资金、集中养护等方式来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及住养需求。在实施过程中将该项目的内容进行细化,并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展开。主动与县财政部门、住建、国土等部门对接,落实项目所需资金、消防改造,使得此项民生工程能够顺利实施。

(二)资金落实(自评10分)

根据上级下达我县社会救助资金,县财政部门足额安排预算资金。目前已发放特困供养及机构运行维护资金10116.85万元,其中机构运行维护及护理经费167.98万元,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基本生活补助资金通过县财政部门“一卡通”系统按月及时发放,机构运行维护资金及护理资金护理分别相应的拨付乡镇农经站专户和养老机构账户。

(三)组织实施(自评19.98分)

一是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为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切实维护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权益,进一步提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运营水平,县民政联合县财政等部门制定了《霍邱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方案》(霍民社救字〔2020〕14号)、《霍邱县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霍民养字〔2020〕12号)、《霍邱县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实施方案之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实施方案》(霍民养字〔2020〕13号)和《关于转发<六安市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供养对象生活费支出标准规定>的通知》等各项管理制度。在特困供养对象审批、供养资金发放等业务工作中,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同时要求各农村敬老院将相关的管理制度制作成标牌,并严格遵守执行。二是开展集中供养意愿摸排。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人员及时安排入住农村敬老院。三是及时报送相关数据。县民政部门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特困供养的各类数据,并将特困供养及机构信息录入系统。四是加强动态管理。我县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实行“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做到应保尽保。申请特困供养的,由本人(或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通过入户调查、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调查核实后,县民政部门进行审批,所有纳入特困供养的人员及供养资金发放情况,均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公示。2020年累计新增特困供养对象997人,因死亡等原因取消704人。五是规范档案资料管理。供养对象实行县、乡(镇)两级档案管理,做到一乡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特困供养人员的审批材料及敬老院资料均完整的保存在专门的档案柜中。六是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在加大对农村敬老院投入的同时,县民政部门也在不断对其进行监督管理,通过日常监督、专项行动、定期检查及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全县农村敬老院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卫生、用电安全等问题及时反馈至相关敬老院,并要求限期整改;结合全县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及养老机构住养人员自理能力评估等工作,逐步提升农村敬老院的服务质量;加强疫情防控督查检查,定期对农村敬老院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乡镇人民政府,督查问题解决。到目前为止,全县47所农村敬老院没有发生一起安全等级以上事故。七是实施农村敬老院消防改造。投入消防改造资金3000多万元,对全县所有农村敬老院进行消防改造,截至目前,已有20所敬老院通过消防验收。

(四)财务管理(自评10分)

特困供养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机构运行资金由县民政部门审批后,由县财政部门直接拨付供养服务机构在乡镇农经站的账户,资金使用由各乡镇民政办和农经站负责监督;特困供养人员的生活补助资金经县民政部门审批后,由县财政部门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转入个人账户。环环紧扣的发放程序避免了资金发放环节虚报、冒领、套取、挪用、侵占等违纪违法行为,同时,对资金的发放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公示。

(五)项目产出(自评25分)

特困供养实行应保尽保、动态调整的原则,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均按程序纳入特困供养,2020年已将符合条件的997人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特困供养财政补助标准严格执行县政府规定的标准,2020年我县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1032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680元/月.人,均达到了规定的标准要求,同时对不能自理的人员提供照料护理补助,标准分别为170元/月、350元/月,所有资金均按时发放。

(六)项目效益(自评25分)

全县47所农村敬老院中已实施公建民营改制的有35所,改制后农村敬老院,专门设立了护理型床位,配备了独立卫生间,同时,房间内配备空调、电视、热水器等设施,改善了敬老院的生活条件,提高了入住人员的生活质量。在实施特困供养政策的同时,县民政部门协调其他有关部门通过配套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救助制度,实现多角度、全方位的救助,切实解决特困供养人员的生活、医疗问题。另外,还通过“一门受理”服务窗口、“救急难”及“困难群众走访联系”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特困对象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为全县特困对象编织了一张民生安全保障网,有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霍邱县民政局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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