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霍邱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1-02-02 16:54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县人社局、县税务局联合编发2021年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1、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实施、城乡居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一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具有我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按年缴费,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未达到60周岁领取待遇年龄的城乡居民均为参保缴费对象。首次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村(社区),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已经参保需变更年度缴费档次的,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缴费前到所在村(社区)申报办理变更手续,每个年度只能选择一个缴费档次;没有申报变更的,视同按上一年度档次缴纳保费。

3、参保人如何进行缴费?

参保人携带自己的专用缴费存折、银行卡到就近的银行网点预存缴纳保费,也可以通过手机网上银行等网上转账渠道向自己的专用缴费存折、银行卡转账预存缴纳保费;也可以通过微信转账缴费:打开微信,进入“收付款”界面后,选择“转账到银行卡”,输入参保人的姓名和缴费银行账号,转入对应档次的金额,待划扣成功即完成缴费;支付宝转账缴费:打开支付宝,进入“转账”界面后,选择“转账到银行卡”,输入参保人的姓名和缴费银行账号,转入对应档次的金额,待划扣成功即完成缴费。

集中缴费期内还可以关注“六安人社”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缴纳保费(微信缴费操作指南附后),六安人社微信公众号缴费通常在每月的上半月。办理补缴手续人员需要进行缴费申报,填写补缴申请,补缴相应保费。

4、缴费档次和政府补贴标准以及缴费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2021年缴费标准有200元(特殊困难群体人员)、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15个档次。当年缴费的政府补贴标准为:缴200元补40元,缴300元补50元,缴400元补60元,缴500元补70元,缴600元补80元,缴700元补90元,缴800元补100元,缴900元补110元,缴1000元补120元,缴1500元补150元,缴2000元及以上的补200元。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参保人员中断缴费,补缴的不享受缴费补贴。自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当年(2011年),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补缴以前年度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为200元。

5、哪些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优惠政策?

2021年,对符合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200元缴费档次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规定给予补贴。对符合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参保的,分别按500元、1000元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规定给予补贴。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绝育父母参保缴费,县政府在原缴费补贴的基础上提高30元。

6、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要什么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按规定足额缴纳保费,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在到达领取年龄(年满60周岁)前一个月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社区)办理待遇领取申报手续。

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如何确定的?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我县从2020年7月起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为参保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其他资助及利息)除以国家规定的养老金计发系数(139)。

我县已建立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制度,具体标准为: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65、70、75、80、85周岁的,从2020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分别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5元、10元、15元、20元、25元,2020年1月1日后年满65、70、75、80、85周岁的,从到龄的次年1月1日起执行。鼓励长缴多得,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到龄核定待遇时,除按规定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本地统一标准的基础养老金外,另行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每超过一年,增发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发2元。今后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还将适时调整提高基础养老金。

8、参保关系终止怎么办?

参保人员在参保或领取待遇期间身故的,或已出国境定居的,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在为参保人办理参保终止注销业务时,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业务的,按办事对象做出的承诺,通过部门间数据核查等方式为其办理相关业务。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自死亡的次月停止发放养老金,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中央及省县确定的8个月的基础养老金。

9、2021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从什么时候开始?

2月份-5月份为集中期参续保缴费时间段,6月份为查漏补缺缴费收尾工作时间段。

1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何查询?

参保人可通过互联网查询基本信息、个人缴费、待遇支付情况,可以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站查询、也可下载皖事通、六安人社手机APP查询。也可以到乡镇人社所通过专网查询,或携带社保卡通过便民宝设备查询。各乡镇人社所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具体业务承办和政策咨询解答,各乡镇服务地址:各乡镇政府人社所。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地址:城关镇蓼城路政务服务中心B区二楼48号窗口、A区三楼北办公区。县税务局社保非税股联系方式:0564-6012119。

霍邱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咨询电话

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

曹庙镇人社所

0564-6884926

石店镇人社所

0564-6910473

众兴集镇人社所

0564-2773567

白莲乡人社所

0564-2775016

长集镇人社所

0564-6513060

邵岗乡人社所

0564-2717402

夏店镇人社所

0564-2772881

城西湖乡人社所

0564-6085153

岔路镇人社所

0564-6541017

临淮岗乡人社所

0564-6281080

河口镇人社所

0564-6741001

新店镇人社所

0564-6661620

户胡镇人社所

0564-6711057

宋店镇人社所

0564-6291108

龙潭镇人社所

0564-2774241

三流乡人社所

0564-6251003

乌龙镇人社所

0564-2773507

潘集镇人社所

0564-2774229

冯井镇人社所

0564-6343001

孟集镇人社所

0564-6611102

临水镇人社所

0564-6363801

花园镇人社所

0564-2775050

周集镇人社所

0564-6311767

彭塔镇人社所

0564-3930976

王截流乡人社所

0564-6381001

冯瓴乡人社所

0564-2773869

范桥镇人社所

0564-6391061

城关镇人社所

0564-6026997

高塘镇人社所

0564-2776809

经济开发区人社所

0564-6081065

马店镇人社所

0564-6942771

县城乡居保中心

0564-2717341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