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筑施工领域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住建局(人防办) 发布时间:2020-02-12 10:57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严防我县建筑施工领域从业人员返工期间疫情流入、复工期间疫情扩散,针对我县建筑施工领域用工外来人口地域性广、人员密集度高、人员流动性快等特点,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筑施工领域复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全措施到位。全面开展项目现场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特别是危险性较大部分项目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对进场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隐患排查、设备维保、人员安全教育必须有文字和影像记录,无记录的不予复工。

二、方案制定到位。项目建设单位要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项目复工疫情防控方案。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关键岗位人员担任成员,专人专岗,明确岗位职责,并确定专人对接主管部门和属地防疫部门。未明确领导小组、未制定防控方案的不予复工。

三、人员摸排到位。复工前要对拟返工从业人员进行精准摸排,建立"一人一档”台账,确保不落一人。未建立台账、台账不精准的不予复工。

四、防控保障到位。项目现场应配备充足的口罩、消毒用品和体温检测器材等防控物品,口罩、消毒用品等储备应不少于7天用量。防控物资配备不足的不予复工。

五、卫生整治到位。每天安排专人对生活区、办公区和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消毒,现场垃圾清理完毕,并留下工作记录。无专人消毒、无记录的不予复工。

六、围挡设置到位。生活区、办公区和施工现场的围挡必须严密牢固,城区主要路段围挡度不低于2.5米,其他区域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生活区、办公区和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无故不得随意出入,出入人员必须实名登记。围挡设置不到位、无专人值守、无人员登记的不予复工。

七、人员监测到位。项目复工人员原则上一律使用本地人员,严禁使用重点疫区或已"封城”区域人员。确需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的,且使用人员数量较多的项目,应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安排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集中监测是否携带病毒,并安排专车集中接回,专车必须配备专职卫生人员,上车人员必须接受防疫督导;使用人员数量较少的项目,应要求返岗人员乘坐安全的交通工具,提倡人员自行驾车返回。

即日起县内所有在建项目如需复工,须由施工单位开具复工申请,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报送至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本通知一至七项内容,符合要求的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经县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复工。如未提交申请擅自复工的企业,县住建局将依据法律法规对企业及相关人员从重从严查处,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并函告县公安部门。

 

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28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