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0-06-18 08:4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管委,县政府有关 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霍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6  17 日     

 

国网霍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置本县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 少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人 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霍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霍邱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霍邱县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

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省级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 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 胁的事件。

1.4 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以人为本、科学决策,保证重点、分级处置,快速反应、协同应对,预防为主、处防结合。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霍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县政府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决定和部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县应急办负责。

2.2 工作机构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县政府主管本县电力运行的职能部门, 也是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之一,作为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责任单位, 承担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常态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行政与技术规定;

2)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初步判断响应等级,及时向县政府提出相关处置措施建议;

3)组织大面积停电事件科普知识宣传,开展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市民防范与自救意识;

4 按照规定进行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调查与评估。

2.3 应急指挥机构

2.3.1 县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一旦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级别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县政府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建议和应急处置需要,视情成立县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总指 挥由县领导确定,成员由县政府办、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化委、县公安局、武警霍邱县支队、县消防大队、县应急局、县

交通局、县卫健委、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通信公司、事发地所在乡镇政府、县供电公司、各发电企业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县 应急处置指挥部开设位置,根据应急处置需要选定。

根据发展态势和实际处置需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事发地所在乡镇政府负责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在县应急处置 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

2.3.2 乡镇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乡镇政府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 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相应组织指挥机构,建立健全应急 联动机制。

发生跨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县一级的指挥机构负责指挥。

2.4 电力企业

国网霍邱县供电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作为本县应对大面积停电的电力专业指挥机构,设在供电公司本部。

2.5 专家机构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并与本县其他专家机构建立联络机制。在大面积停电事件 发生后,从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中确定相关专家,负

责提供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必要时,专家组参与事件调查。

3 风险分析与监测预警

3.1 风险分析

可能导致本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的主要危险源包括:

1 区外来电:霍邱区外来电单通道输送,发生故障概率较大,存在数条重要输电线路及通道同时停役的风险。

2 自然灾害:霍邱地区受地域性灾害气候影响较大(如台风、大雾、雨雪冰冻以及雷击等),电网网架和设备所面临灾 害源多。

3 设备事故:霍邱地区负荷不断增长,部分电网配套设备老化,无法承受负荷满载或过载压力。

4 外力破坏:电网安全运行受高空飘物、野蛮施工、吊车碰线、电力设施偷盗以及恶劣运行环境因素影响,易造成外力 破坏事故,严重影响电网运行安全。

3.2 监测预警

3.2.1 本县建立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监测、预警体系与资料数据库,形成覆盖全县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监测网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进行常规数据监测分析,及时收集、汇总有关信息并进行研判。

3.2.2 县供电公司及有关部门负责加强对大面积停电事件信 息监测与收集,及时掌握和报告供电事故征兆。

3.2.3 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监测主要有:

1)自然灾害类:与气象、水务、地震等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相关突发事件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信

息实时共享。

2)设备运行类:通过日常设备运行维护、巡视检查、隐患排查和在线监测等手段监测风险,通过常态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设备隐患。

3)电网运行类:开展电网运行风险评估,加强电网检修情况下特殊运行方式的风险监测。

4)外力破坏类:加强电网运行环境外部隐患治理,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强化重要电网设备设施外破风险监测。

5)供需平衡类:优化发电调度,加强发电企业供应监测,动态掌握电能生产供需平衡情况。

3.3 预警级别与发布

3.3.1 预警级别

本县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 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3.1.1 Ⅰ级(红色)预警:

下列情况的,可视情发布Ⅰ级(红色)预警:

气象台发布自然灾害(暴雪、寒潮、台风)红色预警;

3.3.1.2 Ⅱ级(橙色)预警:

下列情况的,可视情发布Ⅱ级(橙色)预警:

气象台发布自然灾害(暴雪、寒潮、霜冻、台风)橙色预警;

3.3.1.3 Ⅲ级(黄色)预警:

下列情况的,可视情发布Ⅲ级(黄色)预警:

气象台发布自然灾害(雨雪冰冻、台风)黄色预警;

3.3.1.4 Ⅳ级(蓝色)预警:

下列情况的,可视情发布Ⅳ级(蓝色)预警:

1)气象台发布自然灾害(雨雪冰冻、台风)蓝色预警;

2)当本县重要用户出现停电风险时。

3.3.2 预警信息发布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本预案,明确预警工作要求、程序 和责任部门,落实预警监督管理措施,并按照权限适时发布预警 信息。信息发布,可通过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广播电 视、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

3.3.3 预警级别调整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的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可视情对预警级别做出调整。

3.4 预警行动

进入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期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事发地所在乡镇政府、县应急联动中心、县供电公司、发电企业等有 关部门和单位可视情采取相关预防性措施。

1)准备或直接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2)根据可能发生的事件等级、处置需要和权限,向公众发布可能受到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的预警,宣传供电事故应急避难知识;

3)通知重要用户做好启动应急响应和启动自备应急保安电源的准备;

4)组织有关救援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视情况动员后备人员;

5)调集、筹措所需物资和设备;

6)加强警戒,确保通信、交通、供水等公用设施安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性措施。

3.5 预警解除

一旦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消除,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及时解除预警,中止预警响应行动,并组织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4 信息报告

一旦发生本预案规定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县供电公司必须在

30 分钟内分别向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口头报告;在 1 小时内提供书面报告;事件发生后出现新情况, 应立即续报。书面报告以及续报的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区域)、减供负荷、电网故障情况、重要电力用户停电情况、已采取措施等。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级别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必须立即报告。

县应急指挥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事发地所在乡镇政府或其他有关机构接到报告后要迅速汇总和掌握相关事件信息,第一时间做好处置准备。对于本县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时向国家能源局报告。

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与县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信息通报、协调机制,整合大面积停电事件有关信息,实现实时共享。一旦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要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5 应急处置

5.1 先期处置

5.1.1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有关责任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实施先期处置:

1)派出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维护现场秩序,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2)了解并掌握事件情况,及时报告事态发展趋势与处置情况。

5.1.2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调度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采取必要措施,实施先期处置,确定事件等级,并向 县政府上报现场动态信息。当事件发展态势或次生衍生事件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县应急联动中心要及时 向县政府提出启动相应应急处置预案及响应等级的建议。

5.1.3 事发地所在乡镇政府、县供电公司及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处置预案,控制事态并向上级 报告。

5.2 分级响应

5.2.1 本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响应等级分为四级:Ⅰ级、Ⅱ级、 Ⅲ级和Ⅳ级,分别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 Ⅲ级、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较大级别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应急指挥部会同事发生地所在乡镇政府决定响应等级, 启动Ⅲ级、Ⅳ级响应,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组织开展事件调查,进行事件评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有关单位应及时将处置情况报告县政府。

2 Ⅰ级、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级别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Ⅰ级、Ⅱ 级响应。县政府视情况成立县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指挥、协 调、调度本县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统一实施应急处置。各有关 部门和单位要立即调动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及时赶到事发现场, 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由县应急 处置指挥部及时将事件发生及处置情况报告县政府,事件超出霍 邱县应急处置能力时,按照程序上报六安市政府批准或根据六安 市领导同志指示,成立市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5.2.2 响应等级调整

响应等级一般由低向高递升,出现紧急情况和严重态势时,可直接提高相应等级。当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其应急响应等级视情况相应提高。

5.3 响应措施

5.3.1 抢修与恢复

1)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电力企业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2)县供电公司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并留有必要余度。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要用户电力供应。

3)发电企业要有序恢复电力正常供应,确保机组设施安全稳定。

4)电力用户配合供电企业,做好安全恢复供电准备。

5.3.2 社会响应

1)易造成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党政机关、部队、医院、金融、通信中心、新闻媒体、体育场(馆)、高层建筑、化工、钢铁等电力用户要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本单位停电应急预案,加强对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控,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2)县公安局及时增派警力,加强全县主干道路交通疏导,收集汇总各类道路通行信息,预判拥堵趋势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交通指引信息。

3)交通部门视情况及时增加运力,确保人员及时疏散。

4)县应急救援队伍要及时开展受困群众的救援工作,将被困群众转移出危险区域。同时,加强大面积停电区域内的隐患排查,对可能引起爆燃事故的重点单位和部位进行监管排险。

5.4 应急结束

5.4.1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结束,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停电负荷恢复 90%以上;

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事件;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5.4.2 特别重大、重大级别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县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估和鉴定,确定事故已处置结束,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5.4.3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有关单位要及时将处置情况报县应急联动中心,经汇总后,及时上报县政府并通报 有关部门。

6 后期处置

6.1 现场清理

6.1.1 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结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 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事发区域的勘察及相关工作。

6.1.2 责任单位负责清理现场,对因事故导致燃气泄漏、环 境污染等,要立即通知供气、环保等部门进场处置。

6.2 善后工作

对因应急抢险需要,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的物资等,各 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进行合理评估,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6.3 事件调查

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及时对重大、特大级别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原因、影响范围、人员伤亡以及社会影响情况,组织开展调查。

6.4 信息发布

6.4.1 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责任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发布事件相关信息,做好舆情追踪收集, 回应社会关切。县政府新闻办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重大、特大级别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工作。

6.4.2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级别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应急处置指挥部视情成立信息发布工作小组,指导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舆情引导、记者采访管理等工作。

7 应急保障

7.1 通信保障

7.1.1 县通信公司要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对处置大 面积停电事件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7.1.2 紧急情况下,要充分利用公共广播、电视媒体及手机 短信等手段,发布预警和引导信息,及时疏导现场人员。

7.2 物资保障

7.2.1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和各自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调度和后续供应。

7.2.2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各电力企业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紧急调用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掌握各专业应急救援装 备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用状态。

7.3 队伍保障

7.3.1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电力企业及重要用户要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完善抢修装备的配备。通过培训和演练,提 高相关人员业务水平和技术能力。

7.3.2 加强电力企业的电力调度、运行值班、抢修维护、生产管理、应急救援等专业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各类 人员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7.4 交通保障

7.4.1 由县公安局及时对相关区域实施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如有道路设施受损,由县交通部门迅速组织有关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必要时, 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7.4.2 县交通局负责保障抢险救援、必要生活后勤物资的运输。

7.5 经费保障

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有关经费报请县财政列入年度预算。

应急处置所需的经费,由县财政按照有关预案和规定予以安排。

7.6 医疗保障

由县卫健委根据事故应急响应级别,组织医护人员进行现场医疗救治或转送至相关医院进行专业救治。

7.7 治安保障

由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实施现场治安警戒,武警霍邱县支队根据需要予以配合,事发地所在乡镇政府协助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7.8 技术保障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供电公司要聘请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组,增加技术投入,不断完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8 预案管理

8.1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8.2 预案修订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评估修订本预案。

8.3 预案报备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本预案报省、市相关部门备案。

各乡镇政府和本县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 配套实施方案,作为本预案的子预案,并抄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8.4 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 5 年。

 

附件:1.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相关单位及职责

 

附件 1

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按照大面积停电事件性质、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 本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  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具体分级标准(暂行)如下:

一、Ⅰ级(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本县电网减供负荷达到故障前负荷的 50%以上;

(二)供电用户停电数 60%以上。

二、Ⅱ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本县电网减供负荷达到故障前负荷的 20%以上、50%以下;

(二)供电用户停电数 30%以上、60%以下;

(三)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原因,引起电力供应危机,造成本县电网失去发电能力达到可调机组容量的 30%以上,并造成拉限负荷达正常值的 10%以上。

三、Ⅲ级(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本县电网减供负荷达到故障前负荷的 10%以上、20%以下;

(二)供电用户停电数 15%以上、30%以下;

(三)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原因,引起电力供应危机,造成本县电网失去发电能力达到可调机组容量的 20%以上、30%以下,并造成拉限负荷达正常值的 5%以上。

四、Ⅳ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本县电网减供负荷达到故障前负荷的5%以上、10%以下;

(二)供电用户停电数 10%以上、15%以下;

(三)霍邱县重要用户管理办法认定的特级重要、一级重要 用户发生停电事件。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 2

相关单位及职责

 

县政府办:协助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委:履行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市大

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以及演练工作;组织协调粮食、食用油等相关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调拨和供应;组织实施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的指令;必要时, 采取价格应急干预措施;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发布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和应急队伍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中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按规定和程序上报事件信息;负责组织、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组织媒体 播发相关新闻,及时通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信息发 布的一致性和权威性。负责正确舆论引导,牵头供电、公安等单 位及时清理网上相关的虚假有害信息。

县公安局:负责协助市指挥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停电地区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视情采取隔离警戒和交通管制等措施;

会同有关部门疏散和救助遇险人员,保障应急救援车辆和人员优先通行。加强对停电地区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做好转移人员安置点、  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依法监控公共信息网络;加强巡逻防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县经信局:负责协调工业企业生产应急救援物资。

县民政局:指导事发地民政部门及时将因大面积停电事件遭受重大损失的、符合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保障范围;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

工作所需经费的统筹协调和安排;负责指导市属企业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应对和生产恢复工作。

县教体局:负责组织事发地学校(不含技校)、托幼机构做 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教育秩序。

县人社局:负责指导事发地技校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和维护教育秩序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威胁电力设施的地质灾害灾 情风险评估,并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协助做好因突发性地质灾害 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救援;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用地支持; 负责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对重大污染源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做好 应急水源水质监测、保护及环境污染事件防范处置等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建筑施工领域应对预案以及电力恢

复时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负责组织区域内居住小区物业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县城管局:恢复供电时负责协调维持和恢复城市正常供水、供气、供热、城市道路照明、排水、垃圾处理等公用设施运行, 保障民生基本生活需要。

县卫健委: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资源开展卫生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协调停电地区医院自备电源应急启动并采取临时应急措 施,组织大面积停电期间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协调开展次生衍 生灾害的医疗救治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运力,保障应急处置所需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需生活资料、抢险救灾人员的运输工作; 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确保滞留旅客有序疏散。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森林火险预警及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向电力部门提供实时或准时火情信息;协助做好因森林火灾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协调电力抢修中林木砍伐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及时提供大面积停电事件事发区域水文监测、 预报、预警设施等相关信息;做好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 害造成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和人民 生命财产安全。

县商务局:负责全县救灾应急物资协议储备中的肉类(猪肉) 等生活必需品的协议储备工作,加强肉类(猪肉)等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同时加强成品油市场供应工作。

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及时启用应急广播电视输出和传输应急保障措施,确保广播信号正常传输;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情况下的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协助做好停电事件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县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衍生的金 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支持有关单位防范、处置大面 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金融机构金融风险问题。

县地震局:负责提供震情速报和地震实时监测、地震趋势会 商分析等信息。

县气象局:负责适时提供威胁电网安全的气象条件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负责对事件现场及周边 地区的气象监测,提供必要的气象信息服务。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应急处置、检测检验、 预防次生事故发生。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因大面积停电造成的火灾和事故应急救援任务,同时做好相关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保障群众生活和重点企业生产用水的运水工作;协助做好各类突发灾情处置工作。

县通信公司:协调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事发地所在乡镇政府:组织和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大面积停电事件救援及群众的疏散安置善后等工作。

国网霍邱县公司: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根据需要, 提供现场临时用电,抢修被损坏的电力设施。

各发电企业:服从县供电公司指挥,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向县供电公司调度机构报告;正确迅速执行调度指令,防止事态扩大; 搞好厂用电及支流系统的检查;做好霍邱电网黑启动准备。

重要用户: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并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 查和治理。因内部故障引发停电事件及时上报供电企业,合理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并制定相关运行操作和维护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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