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霍邱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关于建立健全“五防”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扶贫局 发布时间:2020-11-14 15:12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现将《霍邱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关于建立健全“五防”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14日结束。公众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霍邱县扶贫开发局督查督办股。

通讯地址:霍邱县扶贫开发局(县政府大院内)

联系电话:0564-6080821

电子邮箱:hqfpbdckhg@126.com。

附:霍邱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关于建立健全“五防”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

2020年11月14日

霍邱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关于建立健全“五防”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切实有效应对各类风险隐患影响,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健全“五防”机制确保全面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实施意见》(皖扶组﹝2020﹞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影响脱贫攻坚成果的各类风险隐患,做到居安思危、科学研判、分类施策,实现精确预测、精细预警、精准预防,着力做好风险识别、防范和化解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主要内容

(一)切实防范自然灾害风险

1.主要风险点。

(1)暴雨洪涝、干旱、雪灾、低温冻害、冰雹、高温热害、台风等气象灾害;(2)突发性重大动物疫情和农作物病虫害;(3)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灾;(4)季节性缺水和水质安全;(5)沿淮行蓄洪区安全。

2.应对措施。

建立健全扶贫开发与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共享与会商机制,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确保受影响群众预警信息全覆盖,实现早监测、早预警、早响应、早处置。

(1)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落细落实各项防范工作,综合运用拦、蓄、分、滞、排等措施,科学防控洪水灾害。统筹抓好抗旱供水,科学调配水源,满足生活、生产用水需求。不断加强农作物低温冻害和高温热害防范技术指导,科学引导种植适宜品种,合理安排播栽期,利用和改善小气候生态环境,增强农作物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县林业发展中心、县气象局等,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

(2)持续加强带贫主体和从事畜禽养殖脱贫户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加强防疫技术指导,防范因疫致贫和因疫返贫。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中心等,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

(3)加强脱贫户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能培训和技术指导。持续加强森林防火,规范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履职监督,压实管护责任。同时,鼓励林业带贫主体和脱贫户参加政策性森林保险,增强抗风险能力。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县林业发展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

(4)开展脱贫户饮水安全问题再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动态清零;提升农村供水水质净化消毒和检测工作,确保饮水安全。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

(5)继续抓好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大力推进治淮工程建设,加快行蓄洪区人口外迁工作进度,进一步筑牢防洪安全体系,特别是确保庄台和保庄圩安全;变对抗为适应,化水害为水利,继续引导和扶持行蓄洪区因地制宜发展适应性扶贫产业,大力发展水上、水中、水下“三水”产业,增加脱贫户收益。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建发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局等,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

(6)健全完善特色农业保险政策,进一步推进深贫保扩面、增品、提标,建立与扶贫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保险保障体系,切实防范产业扶贫风险,为脱贫户和带贫主体发展扶贫产业保驾护航。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局等,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

(二)切实防范市场波动风险

1.主要风险点。

(1)市场价格异常波动;(2)流通环节不畅;(3)市场竞争力不强;(4)市场信息不对称;(5)市场失信行为;(6)金融市场风险。

2.应对措施。

(1)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一批田头市场以及产地储藏、保鲜、烘干、冷链、物流等设施,为农产品错峰销售、止损增效、规避风险提供保障。积极创建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等系列品牌,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特色产品,强化开发经营和宣传推广,有效激发乡村旅游市场活力。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体育局、县文旅体育中心等,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

(2)大力推进消费扶贫,积极参与扶贫产品认定,推进扶贫产品线上线下销售;依法有序开放活禽市场;大力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进机关高校、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商超、进电商、进电视、进深加工等“八进”行动,畅通农产品出村进城通道。逐户逐项摸排脱贫户家庭的种植、养殖等产品,因户施策,通过实时销售、定点采购、电商销售、“以购代捐”等方式帮助销售,千方百计促进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入,确保脱贫户稳定增收。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局等,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

(3)大力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推进扶贫产业融入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加快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扩大优质农产品供给,促进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组织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加强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打造,积极组织展示展销活动,加强宣传推介,切实提高市场竞争力。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

(4)强化产销信息服务,支持出列村益农信息社建设,加强产销信息发布,实现农产品信息对接。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

(5)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遏制各类违法违规的市场行为和金融活动;加强金融治乱,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依法强化追赃挽损,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金融监管局)、县公安局、六安银保监分局霍邱监管组、人民银行霍邱支行等,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

(6)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扩大育肥猪保险和大灾保险实施范围,实施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督促保险机构及时足额理赔,切实发挥保险扶贫风险防范作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局等,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

(三)切实防范带动断链风险

1.主要风险点。

(1)新型经营主体小、散、弱;(2)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3)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够;(4)脱贫户内生动力激发不足;(5)扶贫小额信贷逾期。

2.应对措施。

(1)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强政策扶持,着力培育壮大一批带动能力强、带动效果好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新型经营主体,切实加快特色种养业、加工业、手工业和光伏扶贫、电商扶贫、乡村旅游扶贫等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中心、县扶贫局等,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

(2)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将产业扶贫与就业扶贫、金融扶贫等政策紧密结合,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三有一网”点位扶贫、“三业一岗”就业扶贫等模式,规范推广“一自三合”扶贫小额信贷模式,通过强化订单联结、劳务联结、服务联结、租赁联结、股份联结,建立健全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带动脱贫户发展产业增收致富。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金融监管局)、县农商行、县扶贫局等,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

(3)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依托新型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促进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积极对接相关政策,结合特色产业,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整合资源要素,创新融合模式,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相互渗透、融合发展。完善农村产业融合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金融监管局)、人行霍邱支行、六安银保监分局霍邱监管组、县农商行、县扶贫局等,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

(4)切实强化“志智双扶”。强化脱贫群众思想、文化、技能、感恩教育,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大力推进参与式扶贫,开展典型示范,大力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促进有意愿、有能力的脱贫人口掌握一技之长,通过参与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实现个人职业素养提升和稳定增收。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科技局、县扶贫局等,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

(5)切实强化扶贫小额信贷风险管控。大力防范扶贫小额信贷逾期风险,科学合理制定分步回收计划,加强监测调度,严格控制贷款不良率,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坚持户贷户用户还方向,规范推广“一自三合”扶贫小额信贷模式,对符合贷款条件、有意愿发展生产的脱贫户,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应贷尽贷”,助力脱贫户积极发展生产增收、防止返贫。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金融监管局)、人行霍邱支行、六安银保监分局霍邱监管组、县农商行、县扶贫局等,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

(四)切实防范失业风险

1.主要风险点

(1)外贸订单波动;(2)省外务工减少回流和本地“打零工”收入不稳定;(3)扶贫龙头企业、就业扶贫车间等经营主体经营困难甚至倒闭关门;(4)贫困劳动力缺乏技艺;(5)安全生产事故。

2.应对措施。

(1)稳定外贸市场、拓展国内市场。把稳定外贸市场、拓展国内市场作为应对外贸订单波动的重要举措,着力夯实脱贫户稳定就业的市场基础。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积极应对境外贸易限制措施,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鼓励企业用好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出口转内销,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切实降低企业内销成本。加强政策宣传和产销对接,进一步扩大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加快完善相关公共信息服务。引导外贸企业与大型电商平台加强合作,面向国内市场,线上线下同步展示销售优质出口产品,推动内销规模化、品牌化。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人社局等,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

(2)切实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主动加强与省外务工地的劳务对接和劳务协作,引导脱贫人口有序外出务工。鼓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开展劳务输出,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度关注“打零工”脱贫人口稳就业促增收工作,逐村逐户逐人对“打零工”的脱贫人口进行调查摸底并建立台账,及时掌握其务工就业情况,对其中务工就业困难或已失岗失业的,按照“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要求,及时研究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促使“打零工”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稳定增收。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扶贫局等,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

(3)强化就业扶贫主体建设带动就业。坚持“围绕产业、一村一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持续发展”的原则,在出列村建设一批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进一步做好稳就业服务、稳原料供应、稳防控保障等工作,帮助各类经营主体稳定生产。加大对经营困难主体帮扶力度,采取分类处置方式,通过引入新的产业、企业,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等方式,进一步盘活各类经营主体资产。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扶贫局等,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

(4)强化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加大技能培训政策宣传,引导更多脱贫人口知晓、参与技能脱贫培训;鼓励各类培训机构面向城乡劳动者尤其是脱贫人口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科学设置培训科目,合理确定培训课时和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为脱贫学生就读技工院校开辟绿色通道。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扶贫局等,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

(5)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引导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管控,细化专项整治方案,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善于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创新安全监管方式,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优化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应急管理救援能力,压实应急管理责任。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

(五)切实防范家庭变故风险

1.主要风险点。

(1)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2)家庭成员因意外事故伤残等;(3)家庭遭遇重大财产损失;(4)家庭收入锐减、支出骤增。

2.应对措施。

(1)加强边缘户排查核实和跟踪走访。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且具有致贫风险的标准,指导乡村定期开展入户核实,经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共同研究,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查审核,县级审定后,予以确认,并由乡(镇)统一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正和补充。乡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要加强跟踪走访,发现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及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出现致贫风险的农户,按照程序纳入边缘户管理,积极开展救助帮扶。

责任单位:县扶贫局、县民政局等,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

(2)加强突发重大疾病致贫风险防范。针对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有致贫风险的边缘户,要及时了解生产生活现状,逐户逐人研判,对大额医疗费用支出后无法避免陷入贫困的边缘户,在大额医疗费用支出前提前介入,启动贫困户识别程序,按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管理,并针对性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有效防止边缘人口因病致贫。

责任单位:县扶贫局、县卫健委、县医保局等,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

(3)加强因意外伤残等致贫风险防范。及时掌握边缘户家庭成员因意外伤残等存在的致贫风险,将符合条件的伤残边缘人口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覆盖范围,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残联、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扶贫局等,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

(4)加强边缘户家庭产业就业精准帮扶。强化边缘户家庭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且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边缘人口,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并予财政贴息,支持边缘户积极发展产业扶贫项目增收;强化边缘户家庭就业帮扶,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边缘人口,逐户逐人摸清就业需求,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强化“四帮四促”措施,千方百计帮助其就业增收。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金融监管局)、县扶贫局等,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

(5)健全完善边缘户救助帮扶机制。按照“省级督导、市县负责、乡(镇)落实、村建台账”的责任体系,加快落实乡村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基层党员、能人大户等边缘户帮扶联系人,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全部录入安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督促帮扶联系人通过入户走访或电话、短信、微信、视频等方式加强与边缘户联系,动态监测边缘户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意外事故伤残、重大财产损失、家庭收入锐减、支出骤增等家庭变故情况,对突遭家庭变故入不敷出或暂时困难的,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及时介入并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坚决防止边缘人口因突遭家庭变故致贫。

责任单位:县扶贫局、县民政局、县残联等,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要把建立健全“五防”机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及时部署,扎实推进。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每季度对本行业本领域脱贫攻坚风险点进行排查,并将排查出的返贫致贫风险人群报县扶贫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同时针对风险点,细化应对措施,强化工作推进,与乡镇(开发区)协同配合、整体谋划、共同推进。各乡镇(开发区)负责统筹协调本辖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细致研究脱贫攻坚中的各类风险及防控应对措施,推进工作落实,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成果。

(二)持续监测。持续开展各类致贫返贫风险预警监测,动态掌握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及时研判、发布预警信息和风险提示,并按照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宣布解除预警。加强实地监测,重点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特殊群体遭受各类风险情况进行动态摸排,发现返贫致贫风险较大的,加大救助帮扶力度,限期消除风险点,有效防止返贫和致贫。

(三)强化督导。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加大数据信息共享共用,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将建立健全脱贫攻坚风险防范机制纳入常态化督查范围,加强调度督导,对工作滞后、推进不力、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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