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霍邱县政府办公室 > 政策解读 > 部门解读

文字解读:《霍邱县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的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4-30 11:02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因突发事件引起的县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县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增强抗风险能力,最大程度减少因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县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和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安徽省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六安市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适应新的形势,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粮食应急状态,规范和指导粮食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因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县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和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故重新修订《霍邱县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修订)》。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霍邱县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与内容涉及职责分工的成员单位进行了协商,征求了意见,对20187月印发《霍邱县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改与完善。

四、工作目标

预案等级划分参照国家及省、市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的范围、标准及可能造成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辅助态势确定,划分为四个等级:1、Ⅰ级(特别重大)。超过我县处置能力和市政府确定需要按照Ⅰ级粮食应急状态对待的情况。2、Ⅱ级(重大)。在我县大范围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县政府确定需要按照Ⅱ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3、Ⅲ级(较大)。全县行政区域2个以上乡镇发生Ⅳ级突发事件或出现较大面积粮食脱钩、抢购、涨价现象,持续时间超过3天。4、Ⅳ级(一般)。我县2个及以上乡镇在一周内主要粮食品种价格非正常上涨幅度超过30%,市场粮食供应紧张,发生群众抢购粮食、集中大量购买且有蔓延趋势,并出现恐慌的情况。

五、主要内容

调整了相关部门职责。根据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职能变化实际,对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调整。预案中属于原县粮食局的职责调整到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取消了县民政局成员单位职责,增加了县应急局作为指挥部成员单位等。

《霍邱县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共分为七章三十条,包括总则、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监测和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和附则。 

第一章:总则。从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应急确定及等级划分四个方面对《预案》进行解释说明。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条例,保障应急状态下粮食(含粮油)供应安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乡镇(开发区)政府(管委)职责。一是对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的职责作出说明。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二是对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进行说明。指挥部成员是根据开展粮食应急指挥工作实际需求、结合各个成员单位具体职能所设立组成。三是对乡镇(开发区)政府(管委)职责进行说明。本部分内容对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职责做了明确解释,保证应急响应的有序启动,为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第三章:监测与预警。监测与预警对市场监测、预警、应急报告做了解释。监测与预警以粮食部门为中心,依据相关单位职能权限设定,由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成员单位对辖区内粮食供求和价格情况等进行监测和预警分析,发现异常情况时交由应急办公室汇总做出评估和判断,职能明确、反应迅速,为启动粮食应急响应提供第一手参照信息。在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全县粮食监测预警系统高效有序地进行前期预警工作,并对建立粮食应急报告制度,对指定异常情形应调查核实后及时报告。

第四章:应急响应。一是对应急响应程序进行了说明。二是分级响应:Ⅳ级应急处理、Ⅲ级应急处理、Ⅱ级应急处理、Ⅰ级应急处理和国家级及省级、市级应急处理,动用储备粮的原则和程序进行了说明。三是对信息共享和处理、指挥和协调、应急终止情况作了说明。在粮食预警和应急响应启动的情况下,由应急指挥部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证应急粮食的加工和供应,保证粮食市场稳定。

第五章:应急保障。一是做好粮食储备;二是建立粮食应急保障系统;三是加强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四是做好通信保障;五是落实市场秩序和治安保障;六是经费保障;七是做好培训及演练。

第六章:后期处置。对评估和改进、应急能力恢复、应急经费和清算、奖励和处罚进行了说明。

第七章:附则。对决定预案启动文件的格式框架、新闻发布内容框架、应急终止宣布的文件格式、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日期做出了说明。

六、创新举措

《霍邱县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是我县实行机构改革后重新制定的预案,其目的是为保障全县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增强抗风险能力,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本《预案》有三大特点。

(一)重在事前准备。粮食应急的发生是有征兆、有苗头的, 可以通过发现隐患并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达到预防和避免事故的目的。本《预案》在“应急响应”前设立“监测”和“预警”,其目的是想提高动态监测、实时预警能力,推进风险防控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对各种可能的风险及其原因做到心中有数、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出手及时有力,力争把风险化解在源头。按照“产区保持三个月销量,销区保持六个月销量”的要求,建立和充实地方粮食储备,优化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确保政府掌握必要的应急物资储备。在事前保障粮食储备量的条件下,事前建立以粮食储存、加工、运输、销售为网络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保证了应急粮食的加工和供应,为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提供了保障。

(二)职责明确,统一部署,分工协作。本《预案》对县突发粮食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职责,做出了清晰明确的要求。启动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后,在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个成员单位分别根据预案划分职责进行工作部署,各个部门分工协作、各项工作的开展做到紧张有序。

(三)求真务实。本《预案》的编制从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出发,以强调预案实际操作为导向。新修订的《预案》是根据我县具体情况来编制的真实、实用的预案,预案中各个成员单位的职责都是依据各单位最新实际职权划分,并通过各单位责任部门一一核准而来。本《预案》明确“要加强对本预案的宣传和培训,并结合日常工作进行演练”,形成一支熟悉业务、对应对突发粮食事件训练有素的专业化队伍,保障各项应急措施的贯彻落实。

七、保障措施

启动县级(Ⅳ级)粮食应急响应后,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记录并反映有关情况。各有关部门在县突发粮食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动员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应急粮源组织、加工、储存和销售供应工作。所有粮食经营者必须按政府要求承担应急任务,服从政府的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证应急工作的需要。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