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镇、夏店镇、长集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S325六安马头至长集段新建工程的领导,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S325六安马头至长集段新建工程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跃 副县长
副组长:冯家勇 县政协副主席、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王 鹏 县政府办副主任
孙汉民 县发改委副主任
夏进山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树平 县财政局副局长
裴 刚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余 勇 县住建局副局长
刘昌宏 县水利局副局长
关家玲 县审计局副局长
周 笑 县信访局副局长
李 博 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时 咏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长
徐广多 县林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康 靖 县城乡规划中心总规划师
周爱华 县公路管理中心副主任
涂军球 县地方公路局局长
聂运生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周绪银 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叶云国 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林 林 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赵学以 花园镇镇长
张庆龙 夏店镇镇长
孙文刚 长集镇镇长
方国志 彭塔乡乡长
领导组下设综合办公室和土地征收组、拆迁安置组、工程建设组、环境保障组、监督检查组等5个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
主 任:王 鹏 县政府办副主任
副主任: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人
工作职责:1.代表领导组对工程建设实施全面管理,负责承办领导组交办的日常工作;2.负责办文办会,上传下达,并按领导指示及时交办、转办、催办和督办相关工作;3.负责管理日常财务和领导组印章,收集保管相关资料档案;4.负责接待来信来访,并按信访事项及时安排接访单位和人员答复和处理;5.负责协调各工作组之间的对接配合,协助领导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调度;6.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问题;7负责建设资金的筹集和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8.负责协调办理工程项目批准文件、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和拆迁许可等有关法律文书;9.负责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10.负责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土地征收组、拆迁安置组
组 长:裴 刚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副组长: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信访局、县城乡规划中心、县林业发展中心、县公路管理中心分管负责人,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分公司、县移动分公司、县联通分公司、花园镇、夏店镇、长集镇、彭塔乡政府主要负责人。
工作职责:1.负责土地勘测工作,确定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界址,以村为单位明确权属和面积; 2.负责分乡镇制定拆迁范围内集体土地房屋、建筑物和附属物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3.负责做好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和地表附属物的丈量、摸底、登记、造册、拆迁补偿等工作;4.协助做好安置点选择;5.负责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6.负责边沟开挖和具体落实拆迁补偿安置工作;7.负责接待和处理被拆迁单位、拆迁户的来信来访等事宜,解决施工中拆迁遗留问题;8.协助有关单位办理杆、管、线迁移等工作;9.负责做好拆迁安置的原始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统计和上报工作;10.负责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程建设组
组 长:冯家勇 县政协副主席、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审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公路管理中心分管负责人,花园镇、夏店镇、长集镇、彭塔乡政府主要负责人。
工作职责:1.负责按照S325六安马头至长集段新建工程总体规划要求,实施前期勘测和红线划定工作;2负责委托设计单位进行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组织专家对设计成果进行评审,统筹考虑强弱电、给排水、公共配套设施规划设计等工作;3.负责组织工程施工招投标、工程监理招投标、第三方检测招投标等工作;4.负责办理政府监督和施工许可等工作;5.负责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管工作;6.负责工程进度调度和交工、竣工验收工作;7负责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环境保障组
组 长: 夏进山 县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县人社局、县信访局分管负责人,花园镇、夏店镇、长集镇、彭塔乡政府主要负责人。
工作职责:1.负责对征地拆迁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认定,加大监管力度,严防抢建、违建现象发生;2.负责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中的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3.协助做好依法强拆工作;4.依纪依法严厉惩处各类影响工程实施的违纪违法行为;5.负责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监督检查组
组 长:郜庆阳 县督察考核室主任
副组长: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审计局分管负责人。
工作职责:1.负责对拆迁范围内征地面积、类别、性质和被拆迁房屋面积、用途、被拆迁户数、常住人口、补偿安置方案等情况按不少于2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2.负责对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和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核查;3.负责查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4.协助督查调度工程进度;5.负责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0年10月15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