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省有限空间中毒室息事故多发频发,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特别是今年5月以来,连续发生多起有限空间中毒窒息较大事故,充分暴露出有关单位对有限空间风险辨识不清、违规违章作业问题突出、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以事为鉴,根据市卫健委有关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内开展防范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是否开展风险辨识,并建立健全相关安全制度
1.对有限空间存在的风险和隐患是否进行了辨识和排查管控,并建立相应的台账;
2.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3.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4.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5.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6.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7.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二)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是否对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开展了相关专业培训
1.是否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培训;
2.是否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3.是否开展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培训;
4.是否开展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培训;
5.安全培训是否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6.是否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是否落实了安全防范措施
1.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执行了审核程序;
2.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是否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3.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是否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
4.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重新通风、重新检测;
5.作业人员是否配备能够有效防护现场有毒有害物质的呼吸器、防毒面罩,并佩戴必要的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
6.是否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7.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8.单位是否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9.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是否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
10.作业人员与外部是否有可靠的通讯联络设备;
11.监护人员是否始终在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12.存在交叉作业时,是否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13.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是否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撤离作业人员;
14.有限空间作业中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是否立即报警而不是盲目施救。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是否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
(四)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第三方,是否明确安全责任
1.是否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
2.是否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3.是否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五)主管部门是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1.主管部门是否开展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调查摸底,并建立工作台帐;
2.主管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时,是否重点抽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检测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救援演练、专项安全培训等情况;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底,卫生健康单位凡是有可能涉及到有限空间作业的,都要开展专项整治。
三、整治范围
在建工程、电力、餐饮、食品加工、城市燃气、污水处理、特种设备等易发生有限空间中毒室息事故的领域整治,重点对贮罐、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密闭或半密闭设备,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地下有限空间,储藏室、垃圾站温室、冷库等地上有限空间。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中旬)。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本系统整治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中旬至11月)。各单位开展全面摸排,对排查出的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隐患列出清单,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各单位对整治成果进行评估总结,并成立检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