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03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六政办〔2017〕23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各项措施落实,扎实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作,现将重点工作分解如下:
县政府办:1.成立“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且配置专职人员;2.在“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落实县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县发改委:1.配合商务局对“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将其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按规划实施; 2.批发市场具有公益性;3.根据本市产销实际情况,建立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主要“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队伍,构建监测指标体系。
县农业农村局:1.本年度蔬菜播种面积、产量达到或超过前3年平均值的98%;2.在“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制度、每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抽查2次以上、强化检打联动机制,监督抽查中发现使用禁用物质的不合格产品要跟进开展执法;3.年度蔬菜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平均值达到或超过97%;4.对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肉菜追溯体系建设的试点城市,重点抽查本县批发市场、菜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追溯体系覆盖率,覆盖率达到50%;5.制定生产扶持政策指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性保险、生产者补贴等方面的政策;6.自行确定耐贮蔬菜储备品种和数量,建立规范可行的储备制度并执行。
县商务局:1.对“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将其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按规划实施;2.批发市场建设方面:批发市场场地布局合理,交易厅(棚)、冷藏保鲜等设施齐全,大力开展质量安全检测,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批发市场具有公益性;3.做到每个行政社区平均建有2个“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其中1个具有公益性);4.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情况方面,对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肉菜追溯体系建设的试点城市,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抽查本县城批发市场、菜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追溯体系覆盖率,覆盖率达到50%;5.“菜篮子”工程调控政策方面,制定市场流通政策指支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对接、分散蔬菜价格市场风险等政策,制定消费者补贴政策指当价格过高时实施减免进场费、发放低收入人群补贴等政策,制定应急调控预案指市政府制定“‘菜篮子’市场供求应急调控预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在批发市场建设方面:开展质量安全检测,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批发市场具有公益性;2.零售网点密度方面:每个行政社区平均建有2个“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其中1个具有公益性);3.“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每年至少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抽查2次。强化检打联动机制,监督抽查中发现使用禁用物质的不合格产品要跟进开展执法;4.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情况方面:对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肉菜追溯体系建设的试点城市,重点抽查本县城批发市场、菜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追溯体系覆盖率,覆盖率达到50%;5.在“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加大监管力度,争取让我县获得国家级、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食安办)。
县民政局:“菜篮子”工程调控政策方面:制定消费者补贴政策指当价格过高时实施减免进场费、发放低收入人群补贴等政策。
县财政局:1.“菜篮子”工程调控政策方面:制定生产扶持政策指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性保险、生产者补贴等方面的政策,制定市场流通政策指支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对接、分散蔬菜价格市场风险等政策,制定消费者补贴政策指当价格过高时实施减免进场费、发放低收入人群补贴等政策;2.“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建设:自行确定耐贮蔬菜、肉类的储备品种和数量,建立规范可行的储备制度并执行;3.制定“菜篮子”产品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政策性保险、生产者补贴等方面政策扶持“菜篮子”工程。
县统计局:1.本年度蔬菜播种面积、产量达到或超过前3年平均值的98%,本年度肉类总产量达到或超过前5年平均值的95%;2.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和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方面:据本市产销实际情况,建立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主要“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队伍,构建监测指标体系,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开展信息采集、分析和发布。
县畜牧发展中心:考核年度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平均值达到或超过97%。
县水产发展中心:考核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平均值达到或超过97%。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以上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责任到人、抓好具体落实,把各项工作措施尽快落到实处,确保全县“菜篮子”工作稳步进行。
附件:1. 霍邱县“菜篮子”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2.落实霍邱县“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任务分解表
2020年7月6日
附件1
霍邱县“菜篮子”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菜篮子”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菜篮子”工作长效机制,经研究,成立霍邱县“菜篮子”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 勇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臧旭东 县发改委主任
闻庆东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懿 县财政局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程先德 县民政局局长
周汝意 县商务局局长
黄家军 县统计局局长
张敬华 县畜牧业发展中心主任
刘 健 县水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洪耀坤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闻庆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洪耀坤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落实霍邱县“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任务分解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考核标准 |
考核依据 |
责任单位 |
生产能力 |
24分 |
蔬菜面积 |
8分 |
考核年度蔬菜播种面积达到或超过前3年平均值的98%得基础分6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6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得绩效分0.5分,直至满分。 |
省统计局数据 |
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 |
蔬菜产量 |
8分 |
考核年度蔬菜产量达到或超过前3年平均值的98%得基础分6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6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得绩效分0.5分,直至满分。 |
省统计局数据 |
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 |
||
肉类产量 |
8分 |
考核年度肉类总产量达到或超过前5年平均值的95%得基础分6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6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得绩效分0.4分,直至满分。被考核城市确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或省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的畜牧养殖调整规划,如产量(或按出栏量折算)处于规划调整范围内,得基础分6分;降幅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6分。 |
省统计局数据、政府规划文件 |
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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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流通能力 |
20分 |
批发市场规划布局 |
4分 |
本县对“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将其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按规划实施。已纳入规划并实施得4分,未纳入或未按规划实施不得分。 |
政府规划文件和相关材料 |
县商务局、县发改委 |
批发市场建设 |
10分 |
批发市场场地布局合理得基础分2分。 |
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批发市场相关证明材料 |
县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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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厅(棚)、冷藏保鲜等设施齐全得基础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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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质量安全检测,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得基础分2分。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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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考核标准 |
考核依据 |
责任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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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管理规范、收费合理得基础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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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委 |
批发市场具有公益性得绩效分2分。 |
县商务局、县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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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网点密度 |
6分 |
每个行政社区平均建有2个“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其中1个具有公益性)得基础分4分,如果2个均为非公益性零售网点得基础分3分,低于2个不得分;平均每增加1个零售网点得绩效分1分,直至满分。 |
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或材料、工商登记 |
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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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
24分 |
“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10分 |
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得基础分1分。 |
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或材料 |
县政府办 |
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得基础分1分。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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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得基础分1分。 |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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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开展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抽查2次得基础分2分,少开展1次或查出问题未处理各扣1分;每增加1次得绩效分0.5分,最多得1分。 |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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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检打联动机制,监督抽查中每发现1例使用禁用物质的不合格产品并跟进开展执法得绩效分0.4分,最多得2分。 |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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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命名的城市,得绩效分1分;获得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命名的城市,得绩效分0.5分。 |
县食安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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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
9分 |
考核年度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平均值达到或超过97%得基础分7分。每降低0.1个百分点扣0.2分,最多扣7分;每提高0.1个百分点得绩效分0.1分,直至满分。 |
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数据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县水产业发展中心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考核标准 |
考核依据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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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情况 |
5分 |
对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肉菜追溯体系建设的试点城市,重点抽查本县批发市场、菜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追溯体系覆盖率,覆盖率达到50%,每增加1个百分点得0.1分,直至满分;低于50%不得分。未列入试点的城市,建设肉菜追溯体系并能稳定运行的,覆盖率每1个百分点得0.1分,达到50%得满分。 |
政府及有关部门 文件或材料 |
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调控保障能力 |
24分 |
“菜篮子”工程调控政策 |
8分 |
制定生产扶持政策指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性保险、生产者补贴等方面的政策得2分。 |
政府及有关部门 文件或材料 |
县财政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办 |
制定市场流通政策指支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对接、分散蔬菜价格市场风险等政策得2分。 |
县商务局、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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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消费者补贴政策指当价格过高时实施减免进场费、发放低收入人群补贴等政策得2分。 |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县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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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应急调控预案指市政府制定“‘菜篮子’市场供求应急调控预案”得2分。 |
县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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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建设 |
4分 |
自行确定耐贮蔬菜、肉类的储备品种和数量,建立规范可行的储备制度并执行得4分;未建立储备制度或建立未执行均不得分。 |
政府及有关部门 文件 |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考核标准 |
考核依据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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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和信息发布平台建设 |
4分 |
根据本县产销实际情况,建立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主要“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队伍,构建监测指标体系得基础分3分,未建立不得分;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开展信息采集、分析和发布得绩效分1分。 |
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工作报告或记录 |
县发改委、县统计局 |
“菜篮子”工程管理体系建设 |
4分 |
本县成立“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且配置专职人员,得4分;未成立领导小组扣2分,未设立办公室或人员配置不到位各扣1分。 |
政府文件 |
县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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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满意度 |
8分 |
市民满意度 |
8分 |
委托权威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评分结果同比例计算得分。 |
第三方评估机构 |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否决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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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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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期内发生“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响应级别达到三级及以上的,该次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 |
有关通报 |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