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餐饮业复工复产的通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0-03-15 16:06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满足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要,推进全县餐饮业复工复产,发挥消费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全县餐饮业有序开展堂食服务通告如下:

一、恢复堂食应具备的条件

(一)恢复堂食经营的餐饮企业,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二)开业前需准备充足的口罩、酒精、消毒液、洗手液、测温仪(枪)等防护物资。必须对店堂、设备、餐具等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并标识。应对所有的原辅材料进行全面清理,保证新鲜卫生。

(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不得承接宴会等聚集性活动。

(四)全面禁止购买、屠宰、储存、加工、烹饪野生动物,严禁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

(五)食品加工过程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

(六)严格执行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餐饮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防控服务指南(暂行)》的各项规定。

二、堂食场所管理

(一)通过电子屏或公告牌,宣传防控知识和进店规定。在入口处设置 1.5 米间隔线,合理安排进店人员间距,安排专人引导,合理控制场所内人流密度。

(二)减少桌椅摆放,用餐人数不超过座位数的二分之一,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相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 1米,每桌人数不超过10 人,每个包间不超过1桌。

(三)可提供一次性碗筷,应提供公筷公勺。顾客用餐后,应立即对桌椅进行消毒。为顾客提供公共洗手液、消毒酒精,提醒顾客餐前洗手。

(四)确保室内开门、开窗,保持自然通风,不得使用中央空调。做好工作场所、门把手、电梯、洗手间等公共区域及相关物品的定期消毒工作,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提示语,提醒顾客戴口罩、不交谈。

(五)每桌至少登记一名顾客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用餐人员管理

(一)推行“安康码”管理,实行“绿码+戴口罩+测体温”进店消费; “黄码”和“红码”人员不得进入。未测量体温、不戴口罩者不得进入。除就餐时间外,用餐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用餐完成后必须及时佩戴口罩,离开座位必须戴口罩。

(二)用餐人员要文明就餐,提倡分餐、使用公筷公勺,防止交叉污染。保持间距,不在餐厅闲聊、打牌。

(三)鼓励实行打包外卖、预约就餐、错峰就餐,结账时优先使用手机扫码支付。

四、从业人员管理

(一)建立员工健康档案,一人一档。员工必须如实填写健康信息表,并持有绿色“安康码”。

(二)每天落实从业人员上班、下班前两次测量体温,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停工,引导其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所有员工必须戴口罩上岗,服务过程中与顾客保持间距,尽量减少与顾客近距离接触。

(四)做好员工防疫知识培训教育,提高员工自我卫生防疫意识。要求员工制备餐食前、加工生食或熟食后、餐前便后、接触废物后,必须用皂液和流动清水洗手。

五、鼓励实行分餐

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实行分餐。分餐方式可选择以下一种或几种:

(一)研发制作按位装盘的菜肴(位上);

(二)不能按位装盘的菜肴如整鸡、整鱼,可以在餐桌展示后,在接手台分餐装盘后,分别呈送每位客人;

(三)每道菜配备公勺;

(四)每位客人双筷配置,其中一双筷子为公筷,在大盘取菜放置自己的餐盘中,用另一双筷子自吃;可以采用不同颜色标识区分,便于消费者识别使用;

(五)有条件的应采用分餐的上菜方法。

六、落实管控责任

(一)要全面落实餐饮企业(业主)主体责任,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守县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二)餐饮企业(业主)要严格遵守全县疫情防控防护的总体要求,做好员工卫生防疫知识宣传工作,设备设施要全面进行清洁消毒,从业人员应配戴口罩上岗。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供用餐及无接触外卖,做到干净、卫生、安全。

(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卫健部门要落实防疫工作指导责任,商务部门要落实餐饮行业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推动餐饮行业逐步恢复正常经营。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霍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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