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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收回霍邱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06-15 11:0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依法收回霍邱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霍自然资〔2020〕66号)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同意无偿收回霍邱县蓼城乡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城关镇光明大道中段西侧(老党校)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9713平方米,折合14.57亩)。

此复。


2020年5月21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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