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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2020年工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经信局 发布时间:2020-03-27 18:42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深入实施工业富县战略,进一步推动全县工业和民营经济实现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结合霍邱工业发展实际情况,出台了2020年工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指导意见。

一、关于2号文件政策解读

(一)文件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及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121”县域四大平台为载体,以钢厂建成投产为契机,坚持新发展理念,在做好疫情防控同时,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推动工业和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新时代幸福美好霍邱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全年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工业产销率96%;新增规模工业企业10家;实施投资超亿元以上工业项目20个;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分别增长12%;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分别增长5%。

(三)工作重点:开展园区转型升级行动、项目再提标再提速行动、技术改造升级行动、民营经济上台阶行动、破解要素瓶颈行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工程、企业人才培育工程、返乡创业创建工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和营商环境提升工程等工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五项行动和五项工程,推动平台建设,推进项目建设,开展技改升级,鼓励企业强化品牌建设,推进返乡创业,壮大民营经济,充分发挥县工业富县领导组、县“四送一服”领导组作用,积极组织要素对接会,有效化解企业用工难、融资难等问题,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奋力开创霍邱工业民营经济工作新局面。

二、霍邱县2020年度工业和民营经济发展配套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一)资金安排。专项资金实行预算和总量控制,2019 年、2020年分别安排5000万元、6000万元。

(二)扶持范围。重点扶持工业企业在转型升级、品牌质量、产品研发、两化融合上实施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扶持当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成长性中小微企业;扶持企业参展和创新营销方式;扶持返乡创业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创业辅导中心等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

(三)扶持原则。

1.体现产业政策导向,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

2.突出重点,适度集中,扶大扶强、宁缺毋滥。

(四)扶持重点。

1.项目再提标再提速行动。对当年列入市县重点调度能够按时或超额完成投资计划,并进入统计库按时上报工业投资的工业企业(项目),给予5万元奖补;对当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奖补;对当年评定为县级“成长性示范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补;对规模工业企业统计员每年给予3600元补贴,对规下样本点企业统计员每年给予1200元补贴。

2.技术改造升级行动。对重点技改项目分类施策,通过“一事一议”、设备(软件)补贴或固定资产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财政奖补(具体按照市里有关文件执行)。对新认定的市级技改示范项目,在市级奖补基础上再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智能工厂、绿色工厂、数字化车间、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再分别20万元、10万元奖励。

3.民营经济上台阶行动。对当年产值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民营工业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奖补;对当年税收超过3000万元、5000万元和亿元以上民营工业企业的管理团队,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奖补;对当年进入省、市民营经济百强排序的上榜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1万元奖补。

4.破解要素瓶颈行动。对参加县级以上政府组织的展销会(博览会)的企业,给予每个展位不低于50%的费用补助;对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在央视等主流媒体进行工业精品宣传的,在省市补贴基础上,再给予50%的费用补助;对本地网上年度销售额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认定后的实际销售额1%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该企业当年上缴的各项税收总额地方留成部分的50%。

5.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工程。对当年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评定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项目)的,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再分别给予20万元奖补;对当年评定为县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

6.返乡创业创建工程。对获得国家级及省级、市级“返乡创业示范园”称号的,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奖补;对获得国家级及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创业辅导中心”称号的,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通过复审的国家级及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创业辅导中心”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县“返乡创业示范园”称号的,给予20万元奖励;鼓励社会化资金投资建设标准化厂房,对招商引资租用社会化投资建设标准化厂房的企业,享受租用政府投资建设的租金补贴等同等政策。

7.“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对当年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行业小巨人”、“单打冠军”、制造业创新中心、新产品、工业精品、三品示范企业和中国驰名商标、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政府质量奖、制造业高端品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及示范园区,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再分别给予国家级50万元、省级20万元、市级10万元奖补。对当年新认定为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组织或机构,在市级奖补基础上,再给予20万元的奖补;对当年新获得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注册人每件给予2万元的注册补贴;对当年进入市“专精特新”入库企业,在市级奖补基础上,再分别给予5万元奖补;对当年获得县级“专精特新”称号的,给予5万元奖补。对当年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前三名),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奖补。对当年新获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授权发明专利的每件给予5万元奖补。对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权自授权之日起在市级奖补基础上再给予60%的年费资助;对当年获得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企业给予国家标准评估费的80%、贷款利息20%、担保费20%的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9万元。对当年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类创新大赛和工业设计大赛的参赛企业,给予2万元奖补;对政府组织的参赛企业,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再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补。

8.支持企业自营进出口和利用外资。对进出口企业当年实现进出口总额达到3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补贴;每增加100万美元,给予5万元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对利用外资年达到3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补助10万元。

9.支持经济主管部门开展专业培训。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各类人才、经济主管部门和乡镇负责人进行分类培训。

(解读单位:霍邱县经信局     解读人:朱红萍   联系电话:0564-6021021   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A区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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