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新闻发布会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0-04-27 16:1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发布地点: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三楼三号会议室
    发 布 人: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李  博
                 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    郑兰彪
    主 持 人:霍邱县数管局公开股工作人员    张钟书
    发布时间:2020年4月26日

各位新闻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新闻发布会。经县政府同意,由县政务公开办、县电子政务办安排,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是霍邱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情况。下面,就相关内容向各位新闻朋友介绍汇报如下: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整改情况
    2018年10月31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督察期间设立了电话热线和邮箱用于受理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其中,交办我县群众信访件33件。对存在环境问题的7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存在违法行为3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金额14.3万元。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销号31件,剩余2件分别为:户胡镇屠宰场污染环境问题;城关镇顺河路宰牛场污染环境问题。目前,负责牵头整改的县商贸协会和县畜牧业发展中心正按照序时进度推进整改。
    二、“23+N”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六安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23+N”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的通知》(六环委办〔2019〕66号)文件,反馈我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115项。霍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明确县水利局牵头98项,县交通运输局牵头9项,县林业发展中心牵头5项,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2项,县农业农村局牵头1项;要求各牵头单位要加大整改力度、明确整改目标,按照序时进度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三、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制定印发了《中共霍邱县委办公室、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邱办〔2018〕34号)和《关于开展全县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霍政办秘〔2018〕300号),要求各牵头单位和乡镇(园区)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对湖泊、河道、各类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违法违规建设活动进行了排查整治。根据各牵头部门前期摸排上报市级主管部门汇总,反馈我县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160项,其中县水利局牵头131项,县林业发展中心牵头20项,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9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59项,剩余县水利局牵头的1项正在整改。
    四、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情况
    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9年11月6日至12月6日对六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期间,督察组于11月21日至22日下沉至我县进行督察,通过实地勘察、调阅资料和走访相关单位等方式,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调研。督察期间分批次向六安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的环境问题,共转办我县群众信访举报问题42件,下沉我县期间发现问题22个。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对交办问题开展核查整改。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精准施策,同时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严厉的督查倒逼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各项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不反弹,坚决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和表面整改。
    截至目前,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已整改销号34件,占比80.9%;剩余8件正在整改,分别为县住建局牵头的金城国际广场小区停车位问题(2件);县商贸协会牵头整改的户胡镇屠宰场污染问题;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的六安钢铁污染问题;县畜牧业发展中心牵头的临水镇龙沟污染问题(2件)、岔路镇养猪场污染问题和城关镇顺河路杀牛场污染问题。
    下沉期间发现问题已整改销号17个,占比77.3%;剩余5个正在整改,分别为县城管局牵头的法姬娜幼教中心地块和霍寿路加气站对面地块垃圾问题;县住建局牵头的城北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问题;县畜牧业发展中心牵头的城关镇顺河路杀牛场污染问题;县水利局牵头的水门塘违建问题。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