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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畜牧业发展中心】《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0-01-23 14:59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月21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霍政办〔2020〕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9年4月份以来,受“猪周期”下行、非洲猪瘟疫情冲击等因素影响,我国生猪产能持续下滑,猪肉供应趋紧,价格不断上涨,已对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造成持续的负面影响。为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增强猪肉供应保障能力,2019年9月6日、10月17日、11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先后下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9〕29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20〕35号),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思路、目标和政策措施。

霍邱县是畜牧大县,是生猪养殖和生猪外调大县。2018年下半年以来,我县生猪产业的短板和问题也进一步暴露,生猪存栏和能繁母猪存栏快速下降,生猪产能明显下滑,可持续发展面临重大挑战。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决策部署,及时出台意见,以指导非洲猪瘟持久战形势下的生猪产业发展,建立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长效机制已势在必行。

二、起草过程

2019年11月初,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在深入调研并征询各县直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送审稿)。12月5日,根据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12月15日县政府分管同志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9〕29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19〕35号)的要求,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再次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2020年1月21日,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严格把关,报县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0年1月21日正式印发。

三、主要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9〕29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20〕3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促进畜禽种业发展的意见》(皖政办秘〔2015〕231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发改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银保监局等十部门《关于落实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农牧〔2019〕111号)。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五个部分21条。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确立了指导思想,明确了2022年、2025年等时间节点的发展目标,要求各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第二部分:稳定当前生猪生产。围绕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结合霍邱实际,针对当务之急,从加强财政金融支持、规范禁养区划定与管理、强化非洲猪瘟防控、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等4个方面细化和完善政策措施。

第三部分:加快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围绕推行养殖业“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模式,提出优化产业区域布局、强化霍寿黑猪保种、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加快推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屠宰转型升级、推动调运模式有效转变、推动消费市场转型升级等一系列举措。

第四部分: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提出从构建追溯管理体系、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疫病检测和检疫等3个方面强弱项,补短板,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水平。

第五部分:强化政策措施保障。要求各地优先支持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落实保障养殖用地、改善发展环境、和强化法治保障等系列措施。

五、创新举措

1、优化产业区域布局。主要任务是支持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全产业链发展,鼓励引进专业性的大型企业集团建设养殖基地,做大做强屠宰加工龙头企业,提升肉品冷链物流配送能力,实现产加销对接。要发挥资源优势,建设高标准种养结合养殖基地,保障种源供给,打造地方特色生猪养殖。

2、强化霍寿黑猪保种。加强霍寿黑猪种质资源保护,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实现由企业自发保种向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共担转变。落实霍寿黑猪保种场和保护区的保护责任,逐场摸清情况,建立台账,构建严格的生物安全屏障。科学合理分散资源,减少资源灭失风险。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非正常处理受保护的霍寿黑猪种猪。

3、构建追溯管理体系。落实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和加装卫星定位系统的规定,督促生猪承运人等建立生猪运输台账,严管严控运猪车辆。支持规模养殖场、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厂、生猪定点屠宰厂配套建设在线可视化智能监控系统,推进可视化监管。加强畜牧兽医信息统计,利用大数据平台,以全国动物电子检疫证明网络管理、生猪屠宰统计监测等系统为重点,构建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信息化管理体系,形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跟踪”的现代化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稳步推进兽药“二维码”追溯监管体系建设,实现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全程可追溯监管。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1、全面落实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将《实施意见》作为当前重点工作进行部署落实,不折不扣完成。

2、强化政策落实。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十部委以及省政府、省和市相关部门关于稳定生猪生产的若干政策,抓好项目实施,强化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调度。

3、引领生猪产业高标准发展。结合我县实际,重点引进有实力、特别是上市公司中的大型专业养殖集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我县新建高标准生猪养殖场。同时,继续推进和支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通过升级改造提高标准,压减数量,整合资源,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

4、推进生猪产业合理布局。顺应全国、全省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策略,谋划全县生猪养殖布局,引导有条件的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在我县布局全产业链,建设现代生猪种业,推进育、繁、养、宰、销一体化发展格局。加强生猪产销形势研判,强化信息预警与指导服务,指导各地稳定养殖规模,提振养殖信心。推动生猪养殖信贷支持,支持生猪养殖企业全产业链发展。

5、持续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在严格执行省政府Ⅰ级应急响应、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同时,进一步压实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好疫情监测排查报告,坚持非洲猪瘟防控日报告制度,突发疫情应急处置,生猪运输和餐厨废弃物监管等现行有效防控措施。严格执行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驻场官方兽医制度。统筹抓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解读单位:县畜牧业发展中心  解读人:朱志红  联系电话:13865452693  地址:礼堂路畜牧中心大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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