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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霍邱县减灾救灾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单位职责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04-10 10:5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现代产业园)管委,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鉴于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经县政府同意,现对霍邱县减灾救灾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单位职责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及单位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罗  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王  鹏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德友   县应急局局长

董思勇   县人武部军事科长

委  员:祁  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敬民   县直工委副书记

陈孝豹   县发改委副主任

刘其贵   县教育局主任科员

余怀友   县科技局党组成员、地震局局长

陈茂东   县经信局总经济师

夏进山   县公安局副局长

何  伟   县民政局副局长

徐修传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台启福   县人社局副局长

姜  勇   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总工程师

李  博   市生态环境局霍邱分局副局长

汪志辉   县住建局(县人防办)副局长

吴书兵   县交通局副局长

洪耀坤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荣兵   县应急局副局长

吴永成   县水利局副局长

胡建杰   县商务局副局长

卞命福   县文旅体育局(县广电新闻局)副局长

朱文俊   县卫健委总会计师

刘  敏   县审计局副局长

徐家好   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李娣兵   县医保局副局长

夏书奎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郑  振   县科协副主席

李  明   县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

邹浩元   武警霍邱中队中队长

郑  贺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伏传宏   县气象局气象台台长

张  斌   县海事处汪集海事所所长

王海远   六安银保监分局霍邱监管组主任

魏路传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张  浩   县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吴万青   县移动公司副总经理

陈业汉   县联通公司副总经理   

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办公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A区8楼,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0564-6012975),张德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

县应急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减灾救灾工作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灾情核查和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承担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承担县减灾救灾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及县减灾救灾委专家组开展减灾救灾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减灾救灾信息,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县人武部:负责根据县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请求,组织协调驻军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县直工委:负责组织协调县直机关及中央、省驻霍邱单位救灾对口支援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将减灾救灾及救灾应急储备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配合县应急、财政部门制定全县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库规划;负责根据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做好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会同县有关部门保障灾后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灾后重建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负责油气管道隐患排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强化管道沿线地质灾害监测和防范,维护管道设施安全;发生事故灾害后,负责快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减灾救灾方面专家学者开展减灾救灾活动;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做好教育领域灾情的核实工作,及时帮助指导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负责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

县科技局:负责开展防灾减灾领域科学技术研究,加强对重大减灾技术难题的攻关研究;负责地震监测预报、震后震情跟踪监测和趋势研判,地震烈度和震灾调查,以及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

县经信局:负责协调救灾装备,落实县级应急药品储备,协调企业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及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期间的现场安全警戒和灾区交通秩序、社会治安维护等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负责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地及时将符合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保障范围。

县财政局:负责编制县级财政自然灾害救助资金预算;会同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资金;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督促县属企业开展减灾救灾工作,协调相关救灾捐赠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加强全县减灾救灾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协助做好技工院校灾情核实上报工作,及时指导帮助受灾技工院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开展灾后修复重建工作;负责加强受灾地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保障支付能力和基金保障能力恢复建设,确保受灾地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落实防灾减灾中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范围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保障,对受灾地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支付失业保险待遇;负责加大受灾地区就业帮扶力度,保障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预防和减轻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市生态环境局霍邱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分析研判事故现场污染状况及趋势变化;参与处置因自然灾害引发的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县住建局(县人防办):负责指导建筑物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安全应急评估和恢复重建等工作;负责利用人防指挥通信系统、人防工程、疏散基地等战备资源,为政府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援。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交通运输行业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做好救灾工作期间交通基础设施的抢通保通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开辟救灾绿色通道,组织做好救灾物资紧急运输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农作物病虫害及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指导协调灾区做好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的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具体承担肉类等重要商品的应急救灾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协调落实救灾及灾后重建的国内外合作项目。

县文旅体育局(县广电新闻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自然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工作,提升防范化解和应急处置水平。

县卫健委:负责组织做好灾区卫生防病和医疗救治工作;负责指导受灾地区卫生部门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及时报告重大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和疫情信息,根据需要及时向灾区派遣医疗防疫专家队伍,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抚慰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负责灾区救灾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项价格检查和市场巡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会同县有关部门保障灾后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保持市场价格稳定;负责灾区的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的监管工作。

县医保局:负责灾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大病医疗救助、医疗保障综合协调等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减灾救灾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全县应急广播管理和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

县科协:负责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方面的专题学术交流,促进防灾减灾救灾学科发展;组织以防灾减灾救灾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社会力量防灾减灾救灾自主创新能力。

县红十字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负责组织、调配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和救护员,参与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工作;依法开展社会募捐,负责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和管理工作。

武警霍邱中队:负责根据县委、县政府兵力需求,组织指挥武警部队担负抢险救灾任务;协同公安机关维护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稳定,支援地方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承担防范化解火灾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确保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

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气象服务,提出防御气象灾害的对策与建议;负责组织做好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农业气象技术服务、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等工作。

六安银保监分局霍邱监管组:负责指导开展全县政策性保险和山区库区、行蓄洪区农房保险以及与自然灾害相关的各类保险工作,引导行业加强自然灾害的风险分析,监督相关保险公司开展查勘理赔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开展受灾区域的救灾指挥部、医院、集中安置点等重要目标的应急供电工作;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做好电网灾情的核实和上报工作;负责做好因灾损坏电网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及时恢复灾区供电。

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负责组织通信网络以及各通信企业救灾通信保障工作,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2020年1月21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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