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2019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住建局(人防办) 发布时间:2020-04-07 10:57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住房保障“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霍邱县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对标中央政策,紧盯最困难人群,明确目标、瞄准对象、强化保障、精准措施,全县农村危房改造扎实推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牢基础。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9992户,投入资金14835.4万元,各年度均超额完成危房改造任务,为全县脱贫攻坚住房保障工作提供了强大助力。

二、主要做法

(一)明确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明确并紧紧围绕“确保2019年全面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主体目标任务,以农村危房改造排查鉴定为工作重点,联合扶贫部门印发《霍邱县农村疑似危房摸排鉴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底数精准。一是成立住房安全达标认定工作专班,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专班班长,班子成员任副班长,从局机关各股室、乡镇中心所抽调60余名精干力量任成员,下设8个认定小组,分片负责全县31个乡镇、开发区的达标认定工作。二是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要求,选取鉴定示范点对全体成员进行培训,统一鉴定标准和尺寸。三是实行摸排责任制,严格按照“谁调查、谁认定、谁签字、谁负责”工作原则,认定结果经单位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发函至各乡镇并报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备案。

(二)强化工作保障,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县一级统筹财政、住建、民政、残联、房管等部门人员力量,31个乡镇、开发区按片区划分为五组,由各组牵头负责对辖域内乡镇定期进行督查走访,重点督查房屋工程质量、房屋建设面积及对象户精准识别等情况;乡镇一级在进行责任分工时,将扶贫工作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安排同一人分管,确保信息一致,推进有力,避免“中梗阻”的出现。强化资金保障,2017至2019年度,全县共配套县级补助资金14178.5万元,将无力建房的特困户纳入兜底解决基本安全住房保障范畴,严防农户建房举债返贫问题。创新补助方式,整合验收人员,对经县级验收合格的,申报一户,复核一户,兑现一户,确保资金及时准确补助到户。

(三)加强技术指导,严把房屋改造标准。积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建筑工匠培训工作,探索符合实际的加固改造技术,共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匠培训15场、175人次,切实提升房屋改造质量。明确危房改造验收标准,对新建房屋为1218墙、彩钢瓦、活动板房、石棉瓦旧房未拆除的一律不得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围严把危房改造面积标准,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

(四)落实督查制度,全力确保工作成效。严格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农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居住房屋危险性评定工作的通知》,由扶贫、住建、民政、残联等部门联合认定4类重点对象农户身份信息,自下而上建立农村危房存量台账,及时更新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确保底数明晰。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结果的信息公开,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冒领、克扣、拖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或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每月向县纪委移交一次问题线索。确保改造进度、竣工验收、质量安全、资金拨付等方面要求得到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夯实基础资料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发区进一步完善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完善公示、评议材料,及时更新完善信息系统录入情况。同时,组织相关镇街开展纸质资料与网上信息自查,确保线上线下数据一致。

二是规范危改公示程序。公示过程中,由县危改领导组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对反映的问题乡镇进行初核、领导组进行复核。对核实无误的,将取消被举报农户危房改造资格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确保危房改造公正公平。

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利用村务公开栏、发放宣传资料、发放“明白卡”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地让农户了解危改政策,引导贫困农户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建设“安全、适用、经济”的基本安全房,避免盲目攀比,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努力营造上下关心、群众支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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