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霍邱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 发布时间:2020-04-02 15:07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重大惠民政策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为做好我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县人社局、县税务局联合编发相关政策问答,期待能为广大城乡居民及时全面了解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提供帮助。

1、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实施、城乡居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一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具有我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

3、如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村(社区),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4、参保人如何进行缴费?

参保人携带自己的专用缴费存折、银行卡到就近的银行网点预存缴纳保费,也可以通过手机网上银行等网上转账渠道向自己的专用缴费存折、银行卡转账预存缴纳保费。今后还将按照上级部署,启用微信缴费功能。办理补缴手续人员需要进行缴费申报,填写补缴申请,补缴相应保费。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哪些缴费档次?

2020年缴费标准有200元(代缴人员)、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1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6、参保人缴费档次如何变更?

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村(社区)、乡镇人社所办理缴费档次变更手续。每个年度只能选择一个缴费档次。需变更年度缴费档次的,应在缴费前到所在村(社区)申报办理变更手续,没有申报变更的,视同按上一年度档次缴纳保费。

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享受的政府补贴标准是多少?

从2020年1月起,将政府补贴标准调整为:缴300元补50元,缴400元补60元,缴500元补70元,缴600元补80元,缴700元补90元,缴800元补100元,缴900元补110元,缴1000元补120元,缴1500元补150元,缴2000元及以上的补200元。参保人员中断缴费,补缴的不享受缴费补贴。

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何规定?

自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当年(2011年),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补缴以前年度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为200元。

9、哪些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优惠政策?

2020年,对符合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200元缴费档次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规定给予补贴。对符合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参保的,分别按500元、1000元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规定给予补贴。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绝育父母参保缴费,县政府在原缴费补贴的基础上提高30元。

1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措施是什么?

2020年,按霍政办秘〔2018〕138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已脱贫人员),按照200元缴费档次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规定给予补贴。按皖人社秘〔2018〕402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12月起,对已年满60周岁因欠费或中断缴费未核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可以不补缴,直接领取养老金。

11、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要什么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按规定足额缴纳保费,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12、如何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在到达领取年龄(年满60周岁)前一个月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社区)办理待遇领取申报手续。

1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是如何确定的?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我县目前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1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为参保人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其他资助及利息)除以国家规定的养老金计发系数(139)。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提高基础养老金。鼓励长缴多得,对长期缴费超过15年的,适当加发多缴年限的基础养老金。

14、参保人身故怎么办?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身故的,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含政府补贴及利息),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时享受丧葬补助金,标准为当年8个月的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自死亡的次月停止发放养老金,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并一次性领取,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丧葬补助金,补助金标准为当年8个月的基础养老金。

15、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跨地区转移保险关系吗?

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

16、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如何转移接续?

对于因户籍迁移等原因需要转移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可以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内转移接续手续(本县内户籍迁移不需办理转移手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可以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互转移,其个人账户权益不会受到损失。

1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何查询?

参保人可通过互联网查询基本信息、个人缴费、待遇支付情况,可以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站查询、也可下载皖事通、六安人社手机APP查询。也可以到乡镇人社所通过专网查询,或携带社保卡通过便民宝设备查询。

18、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机构是哪里?想了解政策到哪里咨询?

各乡镇人社所负责辖区内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具体业务承办和政策咨询解答,各乡镇服务地址:各乡镇政府人社所。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的办公地址:城关镇蓼城路政务服务中心B区二楼48号窗口、A区三楼北办公区。

19、自2019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税务部门征收,保费如何缴入国库?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继续实行银行预存代扣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合作金融机构在约定时间办理保费划扣,及时向税务机关汇总申报缴费。参保人缴费方式渠道没有变化。

202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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