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销售剧毒农药百草枯 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8-05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县农业综合执法队开展百草枯水剂等禁用农药专项检查

为切实做好201671日以后禁止销售、使用百草枯水剂产品监管工作,7月份以来,霍邱县农业执法大队联合全县32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全面开展“百草枯”水剂等禁用农药市场专项检查:

一是强化宣传,开展咨询活动。县农业执法大队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在各乡镇辖区内农药经营门店、蔬菜园区、合作社和农民群众中,广泛宣传,印发明白纸,宣传百草枯是一种快速灭生性除草剂,具有触杀作用和一定内吸作用,能迅速被植物绿色组织吸收,破坏力极强,使其枯死,一旦对人体中毒无可挽救。在此基础上,指导农药经营门店、蔬菜园区和合作社推荐使用草甘膦、草铵膦、敌草快等选择更安全的替代产品。目前,南京红太阳生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20%百草枯可溶胶剂(农药登记证PD2013191)及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 11 8 日前生产的50%百草枯可溶粒剂(农药临时登记证LS20120374 )不在限制和清查范围内,可以销售、使用。

二是加强巡查,严格市场准入。各乡镇农产品监管站严把市场准入,加强自查巡查,如周集、潘集监管站严格检查本辖区内农药经营门店做到不再购进、销售百草枯水剂,确保违法产品进入市场。发现销售百草枯水剂产品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引起人员伤亡的,将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触犯刑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依法查处,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按照省市部署,农业执法大队针对当前我县农药使用高峰时期,结合正在进行的农药质量抽检,县乡联合开展了百草枯专项治理行动,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26车次,县乡执法监管人员156人次,检查农药门店300多户,查处下架过期农药80瓶袋,抽检农药样品21个,但没有发现“百草枯”水剂和其他禁用农药。

通过宣传巡查,我县农药经营门店,户户皆知禁止销售、使用百草枯的重要性,切实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用药安全。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任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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