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县本级“三公”经费在预算安排上,继续深化落实中央、省市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确保“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
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县本级“三公”经费预算安排7651.6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3%,其中:公务接待费安排4425.29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3.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购置费安排3226.34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8%;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压减“三公”经费所采取的措施
“三公经费”是行政事业经费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厉行节约有关要求,我县认真履行财政监督管理职能,努力做好“三公经费”控制压缩工作。
1、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要求各单位严格按规格及标准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服务,从紧控制陪同人员,不得超标准接待,严格控制接待经费支出,并加强对公务接待的审批、监督和检查。
2、加强公务用车经费管理。继续对公务用车维修、保养等实行定点采购,规范报账手续,严防漏洞发生。继续会同纪委、采购办等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配备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并在检察院等单位试点对公务用车实行GPS监控管理。
3、严格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要求公务接待费、车辆维修等支出均要使用公务卡结算,并实行“一事一结”,不得签单、多个事项合并结算,或者转移经费开支渠道。
2015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