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政府办2017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3-20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霍邱县本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要求,现将霍邱县政府办2017年收支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说明如下:
    一、单位基本职能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2015〕5号)规定,将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设立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为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基本职能:
    (一)负责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向市委、市政府及县委的重要汇报材料。
    (二)负责组织、协同起草、修改县政府有关综合性重要文件;起草县政府领导同志讲话文稿。
    (三)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五)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开发区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开发区管委会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以及开发区管委会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意见不一致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八)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
    (十一) 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提出建议。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定相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县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全县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协调、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对外友好协会的具体工作。
    (十三)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我县的合法权益;承办国外组织、友好人士、华人华侨、港澳同胞捐赠等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对国内外侨务工作对象及侨团的联谊服务工作;推动涉侨和与港澳的经济技术、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全县扶贫开发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贯彻落实扶贫政策,制定全县扶贫开发规划。
    (十五)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评估论证、公告公示、申报备案、规范建设、资金管理、项目验收、资金审计、督促检查等工作。
    (十六)实施精准扶贫,对贫困村、贫困户实施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帮扶、精准脱贫。
    (十七)研究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研究提出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普遍性问题的处理意见,拟订完善有关制度、规范性文件和答复意见。协助县长办理法制工作事项。
    (十八)统筹规划并拟定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承办国家和省、市交办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承办县政府法律顾问有关事务;负责乡镇、开发区和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备案工作。
    (十九)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执行中的矛盾和争议;负责有关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参与研究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对乡镇、开发区和政府各部门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有关工作。
    (二十)协助县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受县政府委托,代理县政府行政、民事、经济应诉案件及相关行政复议、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行政赔偿义务争议事项;具体承担县政府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助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设。
    (二十一)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霍邱县政府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办公室本级一个。 
    三、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
     霍邱县政府办在职在岗人数53人,退休人数22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4人。
    2017年收支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一)2017年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547.3万元(见附表一),其中一般预算拨款547.3万元。
    (二)2017年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547.3万元(见附表二),其中基本支出547.3万元。
    四、2017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我办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根据《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办工作实际,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8万元,与上年预算118万元,减少100万元,下降了8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上年预算20万元,减少2万元,下降了10%。“公务用车费”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接待2400人次,157批次,比上年预算20万元,减少2万元,下降了10%,下降的原因是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98万元,减少98万元,下降了100%,下降的原因是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费。    

    2017年,我办将全面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严格执行预算,控制经费支出,为实现建设节约型机关的目标和任务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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