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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71号公告:霍邱县地税局关于2016年度地税征管审计整改情况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9-22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审计局:

你局派出的审计组对我单位2016年度地税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送达的霍审报〔2017〕83号审计报告已收悉。针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我局及时组织相关股室、分局进行了专题复核,并就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如下:

一、2015年度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1.安徽海川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仍有部分税款未能及时入库问题。该公司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多次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征管、稽查对其4个银行存款账户采取了税收保全强制措施(霍地税保冻〔201622号),入库了大部分税款(86.67万元),但仍有部分税款未能征缴入库,征管分局每月下达一次《税务事项通知书》,收效甚微。我局现正与国税部门强化合作,将采取停供增值税发票、降低信用等级、冻结银行账户、查封资产等措施。该企业负责人承诺在年底前缴清所欠税款。

2.霍邱环山矿业有限公司欠缴2014年度土地使用税41.6万元问题。该企业长期停产停业,处于关闭状态,无法联系到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财务人员。现已被列为税务“非正常户”。

二、2016年度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未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

审计报告提出,2016年度长集产业园区、城北工业园区及矿区等27家企业欠缴城镇土地使用税3564.37万元。针对上述企业欠税行为,我局将采取以下征管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征管力度,强化国地税合作,采取停供增值税发票、冻结银行账户、查封资产等措施强力清收。二是对符合税收减免政策的依法进行减免,中钢集团安徽刘塘坊矿业、六安索伊矿业、安徽富凯矿业、霍邱县庆发4家矿业企业及长集产业园区4家企业正在申请报批中。三是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省政府皖政办〔2017〕43号文件规定,为促进经济发展,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参考全市其他县区土地使用税调整标准,我县将进一步调减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将原一级10元、二级7元、三级5元调减为一级5元、二级3元、三级2元。报告已报送县政府审批。

(二)欠缴税费问题

安徽金日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欠缴税费4827446.38元。我局积极与国税、检察机关通力协作,多措并举。于2017年7月4日该公司所欠税款全额清收,并加收滞纳金827902.57元(附:税收完税证明)。

(三)涉税信息共享不全问题

霍邱县地税局征管分局管理代征车船税7家财产保险机构均是分支机构,保险信息数据管理权限在上级保险机构,涉及的数据信息无法现场直接调取。根据安徽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公告)第一号规定,各扣缴义务人应定期向税务部门报送相关资料及车船税台账,征管分局于2017年3月份对各家保险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上报市局及各代征单位主管部门,待上级局与相关主管部门协调沟通回复后。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上级部门要求,加强与保险部门协调,建立长效工作协调和信息交换机制,进一步规范车船税征管。

 

                        

                      霍邱县地方税务局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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