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督查范围:
全县范围,重点是沣河流域沿线20个乡镇和经济开发区。
二、督查内容:
畜禽养殖场排污口封堵情况、养殖场内外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及“一场一策”宣传落实情况。
三、督查时间安排:
11.8月11日后,问责阶段。
四、督查人员组成:
第一组:组长:陈茂凯,成员:吕李明、魏炜。负责乌龙镇、户胡镇、河口镇、龙潭镇、白莲乡、马店镇排查。
第二组:组长:吕家厚,成员:王彬鹏、刘建胜。负责众兴集镇、长集镇、岔路镇、宋店乡、城关镇排查。
第三组:组长:贾承劲,成员:张东升、王乐。负责城西湖乡、临淮岗乡、邵岗乡、高塘镇、石店镇排查。
第四组:组长:台德红,成员:李启宝、卜春全。负责周集镇、范桥镇、冯井镇、王截流乡、经济开发区排查。
五、督查方式:
实地督查。督查组到乡镇后,由乡镇分管负责人带领到各养殖场进行督查。
六、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先行排查辖区内养殖场(户)基本情况,将排查结果按时上报至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根据排查情况,安排专人逐户进行宣传发动,督促养殖场(户)封堵排污口、清理积存粪污,做好场区环境整治。同时,按照“一场一策”要求落实相关整治措施。积极配合督查工作,确保督查内容落实到位。
(二)县畜牧业发展中心负责对“一场一策”进行技术指导。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环境执法,对未按时整改的养殖场(户)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各督察组要将每天督查情况进行梳理,由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汇总,形成督查情况汇报,每周定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对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及时提请县领导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