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标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督查通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12-29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认真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和国家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审计反馈的整改意见要求,推进招标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我县招标采购工作,12月19日、20日,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审计局、交通局、公管局等单位,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查看现场、座谈询问和以点带面方式,对范桥、石店、邵岗、龙潭、众兴集5乡镇招标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治开展情况

    通过督查,5乡镇重视省委巡视和国家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审计反馈的整改意见要求,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正在开展自查自纠和完善整改资料。针对存在的问题能够客观分析问题根源,落实整改措施,整理相关备案资料,纠正违规行为;拟建立健全工程发包、审计、资金拨付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逐步规范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行为,注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建设质量。

    二、存在主要问题

    督查中发现,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仍有一些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有效整改,特别是项目发包、工程施工和工程审计、结算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施工合同不完整。所督查的5乡镇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不完整,有的还出现时间先后顺序颠倒现象;有的乡镇施工合同存在工期、质量要求和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空缺;有的施工合同仅有复印件,没有原件等。如邵岗乡部分项目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相关奖励,但实际结算中增加工程奖励等,改变了中标总价的约定。

    二是增减工程签证不规范。在范桥镇发现,部分项目增减工程签证有手工填写现象,缺少日常工程建设签证,并以结算汇总签证代替日常签证。同时增加工程款没有召开镇有关会议集体研究。

    三是项目资料归档较混乱。邵岗乡、龙潭镇没有安排专人对工程项目资料进行管理,档案资料散乱缺失;建设单位所负责的项目因人员调动没有及时移交工程资料,造成有些工程建设过程、内容无法查询;工程资料没有单独立卷,仅由财政部门作为出入账凭据,与账目混装等。

    三、几点意见要求

    为确保招标采购领域存在突出问题得到切实整改到位,针对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现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要求:

    一要完善项目前期工作。要规范工程勘察和施工图设计,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预算,科学确定招标控制价。

    二要从严控制设计变更。除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必须变更外,其他变更要依法从严控制,确需变更的,要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的程序和规定。

    三要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要落实项目建设单位施工现场责任,加强标后履约管理,实行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

    四要严格合同价款支付。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支付价款,除依法进行变更、签证外,不得超合同价款支付。

    五要规范工程资料管理。工程项目的各类资料要安排专人管理,招投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审计决算、资金拨付等资料,要及时整理,一项一档立卷保存。


霍邱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8年12月29日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