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11-20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出了一些推进我县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工程实施和重要工作落实等方面的建议意见共122件,分别交由29家单位负责办理(其中有45件由2家或多家单位共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予以通报。
    一、总体办理情况
    这些建议意见中,由县水务局办理27件,县交通局办理13件,县教育局办理12件,县公安局办理9件,县财政局办理7件,县卫计委办理6件,县国土局办理5件,县民政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农委各办理4件,县住建局、县扶贫办、县编办各办理3件,县人社局、县经信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畜牧局、县规划局、县供电公司各办理2件,县重点局、县林业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安监局、县文广新局、县旅游局、人行霍邱支行、国元保险公司和现代产业园管委各办理1件。截至9月底,122件代表建议意见全部得到办理,并答复代表,办复率100%。通过认真梳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中所反映的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有60件,占办理总数的49%;正在落实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有40件,占办理总数的33%;因受政策规定影响和条件限制或财力、物力等原因目前难以解决的(C类)有22件,占办理总数的18%。从收到的代表建议意见办复征询意见表看,满意率达到98%。各承办单位办理情况答复函已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二、具体办理情况
   (一)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意见(A类)。所提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和落实的60件是:县教育局12件,县水务局8件,县卫计委6件,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各5件,县国土局、县城管执法局各4件,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各3件,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农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编办、人行霍邱支行、国元保险公司和现代产业园管委各1件。如潘永山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和配套户胡镇干渠水利设施的建议》,今年,县水务部门使用革命老区项目资金对户胡分干渠进行整治,工程分两个标段,现已挂网招标,即将开标。方志刚代表提出的《关于扩建曹庙吴阳街道至六安储渡村道路的意见》,县交通局将此路列入今年农村公路畅通工程项目,目前道路加宽工程已经竣工。庄有禄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临淮岗4A级景区管理处的建议》,由县编办、县财政局和县旅游局共同办理。目前,临淮岗景区管理处已正式成立,新招录的5名工作人员已到岗到位,景区管理工作步入正常轨道。
    (二)正在落实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意见(B类)。40件所提问题正在落实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县水务局13件,县交通局10件,县扶贫办3件,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各2件,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农委、县编办、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畜牧局、县供电公司、县商务局、县安监局各1件。针对庞现银代表所提的《关于加快对石店镇五里井支渠整治的建议》,县水务局通过认真调研,已将五里井支渠列入整治计划,安排在2019年度“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中实施。杨尚江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左单路熊家沟桥拆除重建的意见》,县交通局已将熊家沟桥改建列入2018年左单路段升级改建项目,现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和标前审计,即将实施招标。於洪燕代表提出的《关于2014年和2015年脱贫户享受健康脱贫和危房改造政策的意见》,交由县扶贫办、县卫计委和县住建局共同办理。对于2014年和2015年脱贫户不能享受健康脱贫政策问题,目前正在积极制定针对所有家庭贫困人口(包括这两年度贫困户)的医保补充政策,待出台后将能够有效解决享受问题。针对2014年和2015年脱贫户未享受危房改造政策问题,县政府已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霍政办秘〔2018〕192号),对住房不安全且未享受危改政策的给予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其他37件代表建议意见正在推进落实中。
    (三)受政策规定影响和条件限制或财力、物力等原因目前难以解决的建议意见(C类)。122件中尚有22件目前还难以解决和落实。如杨军章代表提出的《关于长集农业示范园配套建设提水站的建议》,经县水务局现场调研和查勘,在长河支渠放水口处建提水站弊大于利。主要是建大型泵站资金难以解决,建小了又达不到使用效果;其次是电灌费用难以协调,还影响水费征收秩序;第三是管理困难,增加灌溉成本。吴洋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刘李电灌站提水灌溉费用列为扶贫项目的建议》,由县水务局和县扶贫办共同承办。按照《安徽省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皖扶办〔2015〕3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31号)规定,刘李电灌站水电费用不符合文件规定的“十大工程”项目,水电费用也不符合扶贫资金使用范围。郑文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邵岗乡坎山大圩治理的建议》,谭应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岔路镇共同村提水站项目的意见》,刘良军、胡云富、李大萍代表各自提出的《关于提高村民组长工资的建议》,陈静、李立成代表各自提出的《关于原计生系统人员工资和岗位的建议》,王月山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待遇的建议》,吴红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北工业园企业“退二进三”步伐的建议》和《关于加快落实市县政府使用地产品文件的意见》,因政策或历史等原因未能落实解决。田大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淮河临淮岗设立农产品临时装卸点的建议》,目前临淮岗已经建有庆发码头,能够满足各类货物装卸和运输。况且无论是设立码头还是临时货物装卸点,都要经过环评、洪评、河道岸线审批等各项程序,获得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较为困难。田大军代表提出的另一件《关于改造临闸村输电线路的建议》,由于姜塘湖行蓄洪区安全建设方案尚未确定,临闸村输电线路规划也未能制定。同时,为避免浪费,供电部门暂缓对该村输电线路进行改造。余世洋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农村地区天网视频监控布点的建议》和范永宏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全县数字化综合防控体系建设的建议》交由县公安局和县财政局承办。近年来,我县扎实推进大数据实战应用体系建设,不断强化科技手段对社会治理的支撑作用,纵深推进科技兴警工作,科技强警步伐不断加快,视频监控等数字化建设从无到有、从有到逐步增加,有效提升了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但是,由于目前县级财力紧张,全面、全覆盖安装建设天网视频监控布点暂时还难以立即实施,等到财政资金宽裕时将积极落实。刘光年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主干道路停车位置划线的建议》,因受道路宽度影响,经公安交管部门技术勘测和请示上级部门,对现有停车位不宜更改,待条件成熟或新建道路时再予以采纳。另外,李春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东延蓼中路打通与东环路连接的建议》,原交由县住建局承办,后调整为县重点局办理。蓼中路东延至东环路已列入《霍邱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目前受客观条件限制,尚未开始实施。县政府计划等到东环路全面竣工后启动打通工程。还有陈宏华、陈士德、李荣森和李先锋代表所提的建议意见,因受用途改变、政策调整、商业机密和民间推广等因素影响,暂不能落实解决。
    三、办理工作特点
    2018年,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始终把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作为接受人大监督、拓宽工作思路、落实工作部署的重要途径,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改进作风,强化工作效率,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针对今年的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上进行强调,要求各承办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办理落实好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县政府督查室根据建议意见的内容,及时对办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3月份,在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上,县政府对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上还印发了《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和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霍政秘〔2018〕33号),将办理任务落实到各相关单位,对每件建议意见都明确了办理要求。各承办单位把办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普遍建立了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二是围绕重点,狠抓督办。县政府十分重视县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县长、各位副县长紧紧围绕县人大代表关注的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道路升级改造、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教育文化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生工程实施,以及农业农村工作等方面积极开展督查调研,把代表们的关注点与日常工作的重点相结合,同布置、同推进、同落实。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建议意见办理任务,提升办理质量,县政府督查室还到办理任务较重的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单位就办理程序、办理方式、结果公开等进行督查。县政府今年继续将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作为工作落实的重要方面,对各承办单位进行考核评分。
    三是强化联系,务求实效。各承办单位注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采取上门走访、电话联系、邀请座谈、发送信函等形式,做到办理前主动听取意见,掌握真实意图,力争少走弯路;办理中随时沟通,充分征求意见,力争问题解决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对因政策原因、客观条件限制等因素制约一时难以落实到位的,答复之前认真沟通,说明有关情况,力争达成共识,努力创造和谐互动的办理关系。在拟定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答复函过程中,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审定,大部分以单位文件形式印制。同时,县政府要求承办单位认真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在各单位信息公开网公开办理结果。县政府网站专门开辟栏目,在信息公开版块设置“建议提案”专栏,集中公开建议意见办理情况。
    四、存在问题不足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关心指导下,在常委会各专门机构督办下,在县人大代表参与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绩。通过办理建议意见,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但是办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办结率不高。122件建议意见中,有60件办结,有40件正在办理中,尚有22件目前难以落实。办结率没有达到代表们的要求和期望。二是回复不及时。县政府要求在今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办理工作,但个别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回复代表,经过多次督催才回复代表。三是呈送不到位。今年要求各承办单位要与在霍邱境内的每一位代表提案人见面,当面呈送办理情况答复函。通过电话与代表联系了解,尚有个别承办单位采取邮寄方式送呈答复函,有的甚至还联系不上代表,答复函没有达到100%送到代表手中。四是答复不规范。通过逐件审查,今年回复代表的办理情况答复函质量与往年相比虽然有了较高提升,但仍有一些承办单位在办理类别上使用不规范,或将B类、C类标注为A类,或将A类、B类标注为C类,较为混乱;还有极个别承办单位仍然使用老的格式答复代表;个别承办单位答复函内容过于简单,文字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承办单位与代表联系沟通还存在不足;涉及多家单位共同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承办单位不愿主动相互联系沟通共同办理。以上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和纠正。
    新形势、新要求,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升建议意见办理质量和效率,持之以恒,再接再厉,积极创新建议意见办理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大工作力度,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推深做实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确保实现人大满意、代表满意、社会满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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