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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09-03-25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我县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情况
    (一)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展开。县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了8月14日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后,按照县政府要求,成立了工作机构,确定了具体责任人员。10月22日召开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
    (二)突击做好指南和目录编制及信息审核录入。截止08年底,全县已经录入并向公众发布信息900余条。有61个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了信息。
    (三)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规范和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出台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时限、审核、审查、考核、责任等进行了统一规范和要求。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8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
    三、咨询、投诉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县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就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多次协调、检查。据统计,全县08年度共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近百余人次,方式主要为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四、政府收支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地区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相关部门的财政管理。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透明政府建设的进一步深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完善和深化,目前,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是刚刚起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目前还存在着管理关系不顺,人员不足等诸多问题,信息公开工作还仅仅停留在初级阶段,公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还没有能够完全公开。
    (二)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未引起重视。有些主体单位不能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少数单位未确定工作机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截至08年底,仍有部分单位未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另有部分单位未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三)信息发布内容尚不规范。由于时间较紧,部分单位信息发布内容不够规范,存在栏目和内容不对应,内容不够详尽、准确。
    对上述存在的有关问题,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召开协调会,就有关人员、资金、技术等进行落实,并采取以下措施,促进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到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通过行之有效的考核手段,促使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及时将政府信息对社会大众公开,以行政执法监督形式来规范各主体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确保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事务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将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管理关系,加强人员、资金、技术的保障和支持。三是实施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纪委监督,尽快将政府规范性文件、法规等属于公开范围内的信息早日公开,并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查、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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