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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住房补贴
留言时间:2021-01-06 17:10:07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636
受理单位: 霍邱县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想请问霍邱县政府对大学生住房补贴方面是否有对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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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霍邱县政府 发表于:2021-01-07 08:26:52
网友: 你好!关于咨询大学生创业创新生活补贴及住房补贴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吸引大学生创业创新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六政办〔2017〕3号)、《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吸引大学生创业创新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霍政办【2017】114号): 第一条 享受对象。具有霍邱县户籍或《居住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 第二条 就业单位性质。我县所属国有、民营企业(不含金融业,下同),按企业注册地确定。 第三条 享受条件 (一)执行时间。从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开始执行; (二)稳定就业。申请人申请补贴时,仍在我县所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就业。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和用人单位出具的仍在本单位工作的证明为依据; (三)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要求: 1.申请人在劳动合同期内,在我县参加全部五项职工社会保险满3年。如果中间到外县就业创业再回到我县就业的,重新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到外县前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不累加计算; 2.申请人申请补贴时就业单位应为本级所属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之前在我县所属不同的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就业并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累加计算; 3.计算补贴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必须是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要求,依法及时为申请人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年限; (四)享受次数。符合享受补贴条件人员只能享受一次。 具体工作流程为: 一、申报 大学生个人在县人社局“紧缺人才暨吸引大学生创业创新‘一站式’服务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1.填写《霍邱县吸引大学生创业创新生活补贴及住房补贴申报表》; 2.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认证报告1份; 3.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提供《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备案系统查询结果,现就业单位在岗证明等材料各1份; 二、初审 1.窗口现场初审; 2.县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室核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征缴机构核准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3.证书原件退回。 三、审批。县人社局分管领导审批。 四、支付。窗口交县人社局资金管理单位转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号。 五、通知。通过窗口(网上)告知申请人。 谢谢您对人社工作的支持,如有不了解的地方请拨打0564-2717064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