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5日

发布嘉宾

发布地点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三楼三号会议室

主  持  人霍邱县数管局公开股工作人员   汪金鑫

摘要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以来,我县认真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的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大力落实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土壤生态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发布会实录

各位新闻届朋友:

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新闻发布会。

经县政府同意,由县政务公开办、县电子政务办安排,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现就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向各位新闻朋友介绍如下:

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以来,我县认真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的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大力落实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土壤生态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环境宣传教育。一是我县结合“6.5”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等活动,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并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注重发挥县电视台、手机台、网站等主流媒体作用,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二是积极推动环保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企业,延伸宣传触角,形成立体效应。三是开展培训,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和县生态环境分局合办了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对各乡镇环保办主任、专职副主任,县环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重点企业负责人等进行专题培训。

2、建立土壤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十条”的要求,我县积极建立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一是我县成立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设立办公室。二是县政府印发了《霍邱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报了土壤环境治理项目,明确了我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和各部门监管责任,加强了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三是编制了《霍邱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优选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库。四是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联动监管机制,县环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县土壤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的通知》,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规划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加强防控污染地块环境风险,并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动态维护。五是每年出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点》,提出年度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及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到位。六是争取实施了100万元的县环境监测站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提升了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监管能力。

3、落实耕地土壤管控。一是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点位核实工作,组织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对上级下达的涉及到我县28家重点行业企业的可能造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点位进行了核实,并按照要求进行了空间点位确定。二是在摸清全县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底数的基础上,全面启动我县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例行监测,重点分析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含量。通过普查和例行监测,建立预警机制,做到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编制《霍邱县粮(油)生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大了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四是制定《霍邱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我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清单,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

4、严格土壤环境管理。一是开展了乡镇生活垃圾临时填埋(堆放)点清理工作,结合全县农村陈年垃圾突击整治活动,各乡镇全面整治因历史原因形成的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堆放)点,消除存在的土壤环境污染问题。二是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工作。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对涉及排放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其它危险废物以及涉及释放伴生放射性物质的建设项目严格监管,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三是开展涉镉等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县生态环境分局与县财政局、农业农村、粮食等部门联合对全县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四是严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管理,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建立了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县政府与安徽世华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4家单位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土壤自行监测工作。

5、推进土壤污染执法。一是配套出台了《霍邱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霍邱县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试行)》、《霍邱县突出环境问题责任追究联动机制工作办法》、《霍邱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调查工作规程》等多个文件和规定,强化各级责任的落实。二是严肃查处涉及土壤污染的违法案件,对我县一处尾砂随意堆放在灌溉用水旁,造成环境污染隐患案件,立即组织调查取证,组织清理处置,消除了环境污染隐患,同时对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和处理,对涉及到的乡镇、村和企业进行了约谈,并予以全县通报。三是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制定《霍邱县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在我县境内倾倒危险废物案移送公安机关。

6、强化土壤污染管控。一是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配合省地质调查院对47家企业完成调查和信息收集工作,完成了全县37家重点企业用地调查。二是印发《关于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建立污染源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节点,建立调度机制。三是开展污染地块环境风险防控,对涉及疑似土壤污染地块及时上传国家“污染地块环境管理系统”进行污染调查。对安徽星鑫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搬迁后原有疑似污染地块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及相关工作,对县浩然畜牧良种有限公司用地在挂牌出让前,开展了土壤污染环境监测。四是加快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6﹪以上。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强化环境宣传教育。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宣传教育,把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融入党政机关、学校、工厂、社区、农村等环境宣传和培训工作中。

2、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要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面的投入,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3、强化土壤执法监管。将土壤污染防治列入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尤其针对造成土壤环境污染的重点行业企业及重点区域,开展专项环境执法。生态环境、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单位要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依法对污染土壤等环境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4、完善健全工作机制。缺失结束我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机构、人员、技术短板问题,进一步压紧压实各职能部门的土壤污染防治职责,完善重要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